社会团体名称有哪些要求?
2020年11月26日 11:13 | 字体: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视力保护色: |
(1)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2)全国性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3)社会团体一般不以人名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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