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黔东南州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四)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表
附件2: 表一 2020年度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2020年度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2020年度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表七: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表
表八: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表十: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黔东南州民政局-附件二-1(机关及参公事业):2019年州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附表.xls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黔东南州民政局主要负责拟定全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付州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拟定全州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全州乡(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更名、隶属关系变更、政府驻地迁移和行政区域变更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全州地名管理工作;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拟定全州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福利机构建设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等各项工作。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0年,州民政局及局下属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没有实行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有4个,其中:
(1)按预算管理级次分:一级预算单位1个,二级预算单位 4个。
(2)按单位基本性质划分:行政单位1个(州民政局机关本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黔东南州社会救助局、黔黔东南州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黔东南州社会工作人才登记服务中心、黔东南州慈善总会)。
3、部门人员构成:我局纳入预算管理单位总编制数49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26)。截止2019年12月底我局实有人数共79人,其中在职人员41人,退休人员38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我局部门总预算额1059.59万元,按收、支分类情况分别说明如下:
(1)收入构成情况:总预算额1059.5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874.77万元,上年结余和结转收入184.82万元。我局部门收入包括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专项经费预算和上年结余结转收入。
(2)支出构成情况:总预算额1059.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9.87元,占总预算额96.25%;住房保障支出39.72万元,占总预算额的3.75%。
2、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收入为1059.5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682.2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1.3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划转。2020年预算支出105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1.83万元,占77.56%,项目支出237.76万元,占22.4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划转,支出相应减少。
3、收入预算情况说明:2020年预算收入为1059.5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682.2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1.35%。
4、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预算支出105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1.83万元,占77.56%,项目支出237.76万元,占22.44%。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1019.8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638.6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1.64%。
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39.72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43.5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2.29%。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3.11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支出的3.51%。其中:公务接待费9.6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支出的1.46%,比2019年增减0万元,原因为厉行节约,无增减预算。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51万元,占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支出的2.05%,比2019年算数减少0.09万元,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我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我局项目总支出预算额217万元,其中:困难群众送温暖慰问经费10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经费100万元;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经费57万元;黔东南州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经费30万元;救助、基政、区划、社会事务、社会组织管理局等专项业务工作经费2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部门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2020年我单位运行经费预算为99.24万元,其中:其中:办公费6万元、印刷费1.2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3.5万元、邮电费5.67万元、物业管理费4.8万元、差旅费20万元、福利费16.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33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2.36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4万元、劳务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58万元。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初,国有资产合计4359.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67.16万元,固定资产397.37万元。
(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 7.52万元,采购项目主要是政府采购货物预算,如办公设备购置等。
(四)预算绩效说明
1、2020年,本部门(单位)资金总额 874.77万元,整体绩效目标为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社会工作业务培训1期;开展项目评估工作;支持社会工作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服务;开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宣传活动。2020年完成《黔东南州标准地名图集》、《黔东南州标准地名录》、《黔东南州行政区划图》。加强组织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对困难群众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提升各科室服务能力。
2、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 5 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17万元。
其中项目1:一级项目名称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绩效中长期目标为:开展培训工作,培训对象为民政志愿服务管理职能办公室工作同志、团委志愿服务工作负责人、相关志愿服务机构负责人等。开展项目评估工作。支持社会工作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服务。开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宣传活动,印制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广告、活动场地等。绩效年度目标为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培训,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支规模适中、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服务人才队伍。开展志愿者服务项目,提升基层志愿者服务能力。(参照部门预算系统财政中长期绩效管理),项目概况为:《贵州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3-2020年)》(黔组发〔2013〕5号)、《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专项计划实施方案》(民发〔2012〕170号)等文件要求,将资金用于社会工作培训和实施第三方评估工作。《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196号)、《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民发〔2017〕119号)、《志愿服务条例》(国务院令685号)等文件精神,将资金用于开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宣传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2〕25号)要求,将资金用于开展社会工作宣传工作。项目长期绩效指标为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社会工作业务培训,项目年度绩效指标为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培训,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支规模适中、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服务人才队伍;项目2:一级项目名称为黔东南州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绩效中长期目标为到2022年全面完成《黔东南州标准地名图集》、《黔东南州标准地名录》、《黔东南州少数民族语地名词典》、《黔东南州标准地名志》、《黔东南州地名故事》、《黔东南州行政区划图》,绩效年度目标为2020年完成《黔东南州标准地名图集》、《黔东南州标准地名录》、《黔东南州行政区划图》,项目概况为编撰出版《黔东南州标准地名图集》、《黔东南州标准地名录》、《黔东南州少数民族语地名词典》、《黔东南州标准地名志》、《黔东南州地名故事》、《黔东南州行政区划图》,项目长期绩效指标为出版图集,项目年度绩效指标为完成项目工作;项目3:一级项目名称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绩效中长期目标为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居)基层自治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绩效年度目标为补助全州各村(居)加强组织建设,提高服务能力。项目概况为补助2372个村(居)组织运转,夯实社会治理基础,项目长期绩效指标为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居)基层自治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项目年度绩效指标为提高服务能力(参照项目绩效目标表-续表);项目4:一级项目名称为困难群众送温暖慰问经费,绩效中长期目标为节日期间困难群众开展送温暖活动,绩效年度目标为慰问困难群众,项目概况为对困难群众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项目长期绩效指标为节日期间,对困难群众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项目年度绩效指标为2020年,节日期间,对困难群众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项目5:一级项目名称为救助、基政、区划、社会事务、社会组织管理等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绩效中长期目标为提升科室专项业务工作服务能力,绩效年度目标为提升服务能力,开展专项业务工作,项目概况为各科室专项业务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工作人员及时培训掌握政策,项目长期绩效指标为开展专项业务工作,项目年度绩效指标为提升工作服务能力。
(五)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公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这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社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反映行政区划界限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五、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