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东南州州级临时救助金转移支付2019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 黔东南州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0-05-09 17:05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州财政局下拨10万元州级临时救助资金(州财社(2019)57号)

(二)州财政局下拨20万元州级临时救助资金(州财社(2019)23号)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州财政局下拨10万元州级临时救助资金(州财社(2019)57号)和州财政局下拨20万元州级临时救助资金(州财社(2019)23号)均已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州民政局严格按照《黔东南州级临时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实施救助。每笔资金使用都符合政策规定。单笔救助5000元以上的都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州级临时救助金实行专款专用,未用于其它事务。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19年下拨州级临时救助金30万元,实际支出临时救助23.405万元,资金使用完成率78%。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按产出指标进行分析。2019年预计救助100户。实际救助70户次,完成值70%。实施救助效果好,受助群众满意度高,解决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下拨州级临时救助金30万元,预计救助100户次,实际全年实施州级临时救助支出23.405万元,救助70户次,资金使用目标差距6.595万元,完成率78%,救助对象目标差距30户次,完成率70%。存在目标差距的原因,一是实施州级临时救助必须符合《黔东南州级临时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不多。二是州级临时救助资金有限,担心资金不足,在实施州级临时救助时把关较严。三是2020年是从江县和榕江县脱贫攻坚关键之年,州民政局要尽量节约州级临时救助资金用于助力从江、榕江县的脱贫攻坚。

下一步,州民政局将历年滚存结余的州级临时救助金重点用于从江县、榕江县脱贫攻坚和救助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贫困户。

附: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黔东南州州级临时救助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