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民政局关于对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取消部分合并村的建议》(第41号)的答复

来源: 黔东南州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17-12-04 16:35

首先对代表提出的:“对合并村工作要执行因地制宜政策,合并村数量不予硬性规定和要求。对合并后矛盾大,群众办事难度大的村,取消合并,恢复原有建制。”的建议表示肯定。

为及时了解上届合并村(社区、居)的运行情况,切实为第十届村(社区、居)换届选举工作打好基础,2016年8月11日至13日,州委组织部、州民政局组成三个调研组,先后到锦屏县新化乡、黎平县敖市镇、从江县高增乡、榕江县忠诚镇、雷山县望丰乡以及这五个县的组织部和民政局开展调研,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重点了解相关县第九届村“两委”班子运行情况,行政村并中心村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县、乡、村干部和群众对村(社区、居)换届的想法和看法等。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并村工作总体向好,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有个别中心村在运行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向州委州政府提出建议:对在第十届村(社区、居)换届中对运行较好的中心村继续保留,对少数运行困难的中心村由县(市)决定给予调整。州委州政府在第十届村(社区、居)换届中采纳了该建议。

  对反映的:“部分自然寨负责人各自为政、村级财务缺乏真正融合、村级重大事项难以有效决策、合并村后村民办事难度加大。”这些问题,我们将会同剑河县委县人民政府,指导乡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宣传引导,规范村干部管理,切实理顺户籍管理和项目申报,深入推进“暖心秘书”服务计划,着力解决你所提的问题,确保村级建设真正服务群众、服务农村、服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