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民政局关于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2J02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4-28 10:42

王立科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提高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效率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运行效率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提高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效率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根据您提出的建议,经州民政局党政班子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整合各级部门力量,加强社区养老服务宣传。一是成立了以州长为组长,分管副州长为副组长,州发展改革、民政、卫健、财政、教育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养老托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县(市)人民政府按州级配置,建立县级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推进养老服务工作,形成上下合力、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出台《黔东南州创建健康养老示范州实施方案》(黔东南府办函〔2021〕59号),明确由州委宣传部通过组建健康养老宣讲团、编制老年人易接受的资料、开展敬老孝老宣传、老年大学开展讲座等形式加大养老服务宣传,同时,在每年“敬老月”期间,州民政局均编制机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宣传资料,通过政策汇编、案例展示,向社会各界宣传加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的意义,2022年来,共开展线上线下集中宣传23次,营造了全社会关注、关心和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增强社区养老服务承载能力。一是加大易搬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配建54所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实现易搬社区全覆盖。二是全面摸排2014年以来建设住宅(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情况,对暂未配建的,制定了整改措施,按步骤分层次推动补建工作,2022年50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023年将达到75。三是加快推进提质增效工作,按照《贵州省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装修和改造提升指南》文件精神,对标对表实施改造,改善社区养老服务软硬件设施,目前已改造10所,并持续加大资金支持。四是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立法,将《黔东南州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移交与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纳入立法计划,拟于2023年完成印发。

三、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盘活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鼓励我州养老企业“以机构带点”的模式,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贵州百善康养颐养院、天柱县众亲源等公司已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凯里市和岑巩县等地区培育社会企业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智慧网络改革试点,为需求老人提供护理、助浴、助餐等为老服务,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优强养老企业到我州开展养老服务投资。拟在凯里市、天柱县、三穗县、剑河县等地,利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助餐试点,解决老年人饮食问题。

四、开展老年人探访工作,提升资源服务针对性。一是将探访特殊困难老年人纳入高质量考核,指导和压实各县市民政局工作,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上门服务,摸清老年人生活需求,整合民政、卫健、社区、爱心团队、居民互助等资源,为老年人逐个解决困难,4月份探访老年人16600余人,解决各类困难120余个。二是加强养老护理职业能力培训,积极推荐全州各界人士参加线上线下培训,2023年开展养老管理人员培训、养老护理人员培训300余人,提升全州养老护理能力。三是抢抓东西部协作机遇,引进深圳市宝安区海同社工、佛山南海区爱心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既提高了养老服务能力,又培养了我州养老服务人才。五、创新社区医养服务模式,提升老年人健康养老水平。推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以日间护理为重点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日间介护、慢病管理、康复护理、生活援助等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派驻、托管、协议合作等形式为社区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基层老年协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开展互助式养老服务。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黔东南州民政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