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森、王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早婚早育问题治理的建议”收悉。其中提出的加强宣传教育、深化思想引导、积极搞好服务、强化综合治理的建议,对于制止早婚早育、树立正确婚姻观、促进和谐农村、和谐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根据工作安排,经商共青团黔东南州委、州妇联、州卫生健康局,同时协调州委平安办提供早婚早育社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宣传教育方面
州平安办印发了《早婚早育社会问题源头治理法治宣教工程实施方案》、《依法治理早婚早育普法责任清单》,并成立工作专班,大力开展早婚早育法治宣传教育。全州司法行政部门以“法律八进”为抓手,积极开展早婚早育法治宣传教育。州司法局组织编印了《护航灿烂花季拒绝早婚早育》法治宣传资料,联合州妇联在从江县丙妹镇大歹村开展“预防早婚早育,树立文明婚育观”法治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全州各级各部门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6915次,普及607040人。全州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涉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援助案件210件,无早婚早育案件。
二、关于深化思想引导方面
(一)将严禁“早婚早育”内容纳入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2020年3月,州民政局会同州委组织部、州委政法委、州文明办、州司法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妇联等6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的实施方案》(州民发〔2020〕7号),对规范、加强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到2020年全州所有村(居)普遍制定或修订形成务实管用、通俗易懂、便于执行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全州16个县(市)均印发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全州2129个村民委员会、294个居民委员会全部制定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其中有2466个村(居)规约内容中含“反对早婚早育”,共制止早婚早育苗头问题165起。
(二)将治理早婚早育问题纳入全州文明创建测评体系。开展2017-2019年全州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家庭申报考评和往届全州文明乡镇、文明村复查工作,完成了76个全州文明乡镇、372个全州文明村,84个全州文明家庭的考评复查。州委州政府命名表彰了2017—2019年度全州文明县城1个、全州文明乡镇52个、文明村寨414个、文明单位174个、文明校园151个,在90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立精神文明实践站。
(三)加强典型宣传。加强对已成功打击惩治的包办婚姻、买卖婚姻、违法早婚、违法生育的典型案件深入挖掘报道,通过案例分析、以案说法,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和生育观。
三、关于积极搞好服务方面
卫健部门通过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院、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在孕检、育检、生育各个环节开展生殖健康检查服务,及时发现未到婚龄有孕人员、未到婚龄生育女性,针对早婚早育对象,采取分级包保、上门宣传、健康检查、动员采取避孕措施等形式,同时对早育对象进行跟踪随访提醒,加大早孕监测力度,一经发现及时动员落实补救措施。2020年以来,共关爱帮扶早婚妇女838人、早育妇女503人,早育小孩283人,帮扶慰问物资11600元。为全州324名贫困农村“两癌”患病妇女获得补助资金324万元,为从江、榕江两县400名贫困妇女争取香港道德会捐赠寒服价值12万元,争取杭州市女企业家协会为从江刚边乡、加榜乡贫困妇女捐赠棉被500套价值11.35万元。
四、强化综合治理方面
今年以来,我州严格落实“四位一体”监测报告制度、深入推进“七大工程”、抓好“三个一批”制度落实, 早婚早育社会问题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一)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2019年11月19日,州委十届八次全会将治理我州早婚早育突出社会问题作为重要内容,并将“深入开展早婚早育社会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打击‘抢婚’‘骗婚’行为”写入州委全委会决定。2019年12月10日,十届州委常委会第178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全省早婚早育社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州贯彻落实措施。2020年3月30日,在州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对我州早婚早育突出社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4月9日,在州委政法工作会上,州委主要领导对早婚早育突出社会问题专项治理进行部署。6月8日,在州委平安黔东南建设大会上,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州“两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成立工作专班。在州早婚早有突出社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先后组建了法治宣教工作专班、扶贫帮困工作专班、“控极保学"工作专班、“新风工程"工作专班、关爱工程工作专班、早婚早育和政策外多孩生育治理工作专班、“亮剑工程”工作专班等7个专班。
(三)强化机制保障。以“8+8” 健全机制保障,围绕总体方案,印发《法治宣教工程实施方案》《帮扶工程实施方案》《控辍保学工程实施方案》《新风工程实施方案》《关爱工程实施方案》《依法保护解除工作方案》《跟踪服务-批工作方案》 《依法打击早婚早育涉及违法犯罪“亮剑工程”工作方案》等8个方案和《关于依法惩治早婚早育、抢婚、不送子女入学等违法行为的若干规定》《黔东南州早婚早育社会问题专项治理帮扶工作制度》《黔东南州早婚早育社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卫健部门早育情况监测报告制度》《村支两委实时报告制度》《公安机关对早婚早育问题户口登记监测报告工作制度》《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台账报告制度》《联动处置工作指导意见》等8个制度,6月10日,印发《深入推进2020年全州“两早”社会问题专项治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单位,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结合省、州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州早婚早育突出社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指示精神,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扎扎实实开展早婚早育突出社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确保法治意识深入人心。各县市各部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树立法治思维,拿起法律武器,用法治方式解决早婚早育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在法治宣教工作中进一步做到科学、精准、高效,针对适龄婚龄青年、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特点,在早婚早育高发地区,往往普法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不同程度存在不知法、不用法、不敬法的情况,要采取更加精细的方式方法、更加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婚姻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使普法方式由静态普法变成动态普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法治实践中、每一项服务管理中感受到法治精神。梳理提供一批典型案例, 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揭露犯罪,切实发挥法治宣传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营造尊法、 信法、守法、 护法的浓厚氛围。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积极搞好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早婚早有行为控制,特别是加大政策外高孩次怀孕生育的精准管控力度,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规定,依法引导动员早婚早育、政策外生育夫妇以及政策外怀孕对象落实相应避孕措施和补救措施,切实降低政策外生育率。加大依法行政力度,严格依法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对在工作中摸排出来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遗弃、虐待、猥亵、强奸、非法拘禁、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早婚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认真梳理,加大侦办力度,立侦立办,尽快形成战果。进一步完善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龄人口管理、婚前孕前排查和生育登记、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共享制度。加强各部门信息互通,最大程度实现多部门数据共享,切实提高未达到婚龄育龄人口统计质量。
三是加强部门联防联控,确保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落实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公安、法院、教育、宣传、民政、扶贫、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联防联控工作,与社会协调共治,共同做好早婚早育工作治理力度,有效防控早育现象发生。
感谢您们对黔东南州社会治理领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