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燕平、郑永虹委员:
您在州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志愿者服务建设的建议”提案我局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志愿者服务是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志愿者可以参与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也可以自行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一、关于普及志愿服务理念的建议
自2017年12月1日《志愿服务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州民政局作为负责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的部门,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与黔东南州文明办、团州委、州、市红十字会等10多个相关部门、7家社会组织联动,在“国际社工日”、“防灾减灾日”、学雷锋日、国际环境日、“中华慈善日”、扶贫日、12.5国际志愿者日等系列宣传活动中,加大《志愿服务条例》知识宣传力度,广泛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展示志愿服务在参与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志愿服务活动成果,注重把志愿服务与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引领社会向上向善和提升民政服务能力等结合起来,在社会工作的重点领域中总结成效、梳理案例、发掘经验和推广项目,对本州一批表现突出的志愿服务组织活动案例开展持续深入的宣传报道,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广泛普及志愿服务知识,提升全社会对志愿服务的认知度和参与度。目前,在我州较有影响力的志愿服务组织有州爱心义工联合会、州普济公益联合会、州青鸟助学会等十余家,拥有志愿者3000多人。
二、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的建议
一是积极做好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登录工作。2018年12月,根据《州文明办 州民政局 团州委关于加快推广和规范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动员全州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做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登记注册工作,目前,全州在中国志愿服务网已登记注册志愿团体1518 个,注册志愿者450948人,其中,实名注册志愿者420752人,社区志愿者20967人,实现了全州志愿服务数据互联互通。二是积极做好志愿服务组织的审核登记工作,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按照登记程序,符合一个,审批一个。三是加强对志愿服务组织的监督管理。每年3月,对全州登记在册的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年检工作,从遵纪守法情况、人员机构变动情况、财务管理及党员干部兼职等几方面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并根据年度检查情况,对年检合格的单位依法进行年检公告。四是建立健全我州志愿服务机构,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规范组织引导干部群众参与疫情防控和精神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动员一大批具有医学、心理咨询、应急救援等专业技能的志愿者,积极到一线和社区参与卫生防疫、疫情排查治理、综合服务保障和心理辅导、救助救护、防疫教育引导的专业技术支持等方面志愿服务工作。近期,按照州文明办和凯里市创文办工作部署,指导动员州、市机关干部和社会组织下载志愿汇APP注册志愿者,积极参与凯里市创文攻坚志愿服务活动。
今年以来,为了加快志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助力脱贫攻坚的作用,州民政局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在全州9个县(市)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点建立了社区志愿服务站,开展社工志愿服务。针对搬迁群众最关心的医疗、养老、居住、环境、社会治安等问题,构建儿童及老年人群体多元化社区社会服务网络,为“搬得进、稳得住、能脱贫”移民社区服务创造条件。
三、关于提升志愿服务规范化水平的建议
2016年-2019年,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民政局先后出台《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办法》(黔东南府办发〔2016〕64号)、《黔东南州福彩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州民函〔2017〕27号)、《黔东南州民政局关于发布2017年州级福彩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州民函〔2017〕74号)和州文明办、州财政局、团州委等8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民发〔2019〕30号),共投入资金10万元开展3个志愿服务项目。2018年与州文明办和团州委共同举办全州《志愿服务条例》专题培训,推进学习志愿服务,进一步在全州营造志愿服务浓厚氛围。2019年,主动与州财政部门沟通,将志愿服务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大力推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做好社工介入社区社工志愿服务站、基层社区、社会福利机构、养老、留守儿童心理疏导等为主社会服务相关工作。同时,正在与有关部门相商,准备成立黔东南州志愿服务联席会议制度。
四、关于建立志愿服务社会评价鼓励机制的建议
目前志愿服务社会评价鼓励仅仅限于评选表彰,2018年黔东南州爱心义工联合会、州青鸟协会、凯里市彩虹社工服务中心和台江县台拱街道秀眉社区“五颗红心”志愿者服务队获得贵州省优秀志愿服务集体,谭良兵、周宇虹、罗启灵三位同志获得贵州省优秀志愿者称号。2020年积极推荐州爱心义工联合会、州普济公益联合会参加贵州省脱贫攻坚方面优秀志愿服务组织评选,并于6月29日与州工商联、州工信局、州红十字会联合行文表彰了68家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社会评价鼓励激励机制的系统化程度需加强,缺乏必要的成长激励机制,如学习培训的机会、商业购物的优惠和就业升学给予择优优先录用等等。6月底,省《志愿服务办法(草案)》立法调研组赴我州调研中,我局通过召开多家部门座谈会、现场调研、访谈的方式,已将建立志愿服务社会评价鼓励机制的相关意见和建议提交省调研组,待省《志愿服务办法》出台后,我们将根据省《办法》出台州级文件,以期实现志愿服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虽然近几年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是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对志愿服务的观念意识薄弱,地方财政困难,工作经费紧张,各部门未将志愿服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志愿服务工作比较滞后。在推进志愿服务发展的实践中,我们也深刻的认识到,与中央文明办的要求,与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地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借鉴先进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探索和研究,不断创新发展,满足广大群众需求,推进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系统化,为建设文明黔东南贡献力量。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建议,共同推进我州的社区志愿者服务建设。
特此函复。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