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民政局关于州政协十三届第一次会议第10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黔东南州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2-07-14 17:22

黄东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移风易俗 树立乡风文明的建议》收悉。提案提出了六条对策与建议对于我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了正确的发展思路,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制定了提案办理工作方案,专门落实了提案答复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并与州委组织部等联合协办。感谢您对我州村级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顶层设计

(一)将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纳入乡村振兴建设。印发《黔东南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五年行动方案》(黔东南党发〔2021〕20 号的通知),明确全力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五年行动,行动内容为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农村地区移风易俗专项行动、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创建、加强农民群众科学教育和技术培训、丰富活跃农民群众文化生活等重点工作,同时成立成立黔东南州乡村振兴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 13 个工作组,其中乡风文明建设工作组(设在州委宣传部)是其中之一。

  (二)开展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专项行动。州委农办、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农业农村局、州民政局等11个单位联合印发了《黔东南州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在近年来我州开展滥办酒席等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争取通过3至4年的努力,文明乡风管理机制和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农村陈规陋习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等社会新风尚更加浓厚,农民人情支出负担明显减轻,防止因节庆铺张浪费、滥办酒席返贫,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以切实解决农村节庆铺张浪费、滥办酒席等陈规陋习为重点,以倡导推行“婚事新办、喜事廉办、白事简办、小事不办”为切入点,扎实开展移风易俗各项创建活动,破除、根治陈规陋习,推进乡风文明建设,逐步实现婚丧事宜规范化、民间习俗文明化、移风易俗常态化。

二、强化专项治理,推进移风易俗

  (一)强化宣传,推进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以殡葬服务机构、城乡社区、新媒体等重要宣传平台,清明节、中元节等重要节日集中开展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作用和新媒体传播优势,深入宣传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绿色环保的安葬理念,树立文明节俭殡葬风尚,引导群众自觉接收节地、环保、生态葬法和网络祭扫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坚决抵制迷信低俗、奢侈浪费等不良丧葬习气。深入挖掘阐释追忆先祖的传统殡葬文化内涵,普及实行火葬、节地生态安葬、绿色环保安葬等现代文明殡葬方式,让生命文化进乡村、进社区。同时,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大力倡导和推广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寄、植树缅怀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引导群众转变观念、理性消费、革除陋习,反对铺张浪费、讲排场、封建迷信风水道场做法事、厚葬薄养的丧葬行为,提倡丧事简办、文明治丧、厚养薄葬的文明新风尚,树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殡葬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改革举措,加快出台殡葬服务政策。制定《黔东南州深化殡葬改革提升殡仪服务的实施方案》。该方案细化分解全州改革目标任务,对全州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督促各地区着眼长远发展,加紧制定和完善本区域殡仪馆、火葬场、公墓、骨灰堂、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和布局规划,加快殡葬移风易俗工作的推进,推广使用殡葬信息服务共享网络平台。该方案经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并要求征求省民政厅意见。经征求省民政厅意见,建议我州暂缓出台,待国家和省级殡葬改革文件出台后,根据上级殡葬改革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出台殡葬改革政策。

  (三)加强婚姻家庭教育,传承优秀婚俗文化。积极探索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目前12个县(市)婚姻登记中心设立婚姻辅导室,7个县(市)开展婚前教育、婚姻辅导相关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婚姻幸福、家庭和谐。积极倡导和推广体现优秀中华文化的传统婚礼,不断赋予时代内涵、丰富表现形式,为增强文化自信提供优质载体。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婚俗文化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通过企业资助、社工志愿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在我州婚姻登记中心婚姻家庭辅导室开展婚前辅导、家庭教育、离婚劝导等辅助课堂,推动实现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管理标准化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引导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

三、强化制度建设,发挥群众自治

(一)是持续推进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助推乡风文明。州民政局、州委组织部、州委政法委、州精神文明办、州司法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妇联等7个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的实施方案》(州民发〔2020〕7号),截至2020年底,全州所有村(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实现全覆盖。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结束后,有1996个村(社区)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修订完善。

(二)发挥“四会”作用,培育崇德民风。州民政局牵头联合州精神文明办、州公安局、州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一约四会”工作的通知》(州民发〔2022〕9号),通过建立健全村(社区)“一约四会”制度,广泛吸纳公道正直、威望较高、说理能力强的老干部、老党员、寨老、新乡贤等组建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组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统一上墙公示,常态化开展道德评议、广泛宣传先进典型,整治黄赌毒、封建迷信、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问题,弘扬优良家风家训,培育崇德向善的淳朴民风。目前,全州建立红白理事会1387个、村(居)民议事会931个、道德评议会704个。

(三)不断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印发《黔东南州2022年度乡村治理行动重点目标任务》,将推动移风易俗、树立乡风文明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任务,并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层层压实责任。持续深化“寨管委”乡村治理机制,以自然寨为单位,组建“寨管委”,负责抓好本自然寨的政策宣传发动、环境卫生整治、社会综合治理、公益事业发展、乡风文明建设等工作,目前累计组建“寨管委”5131个,配备“寨管委”委员27760人,基层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群众自治活力得到充分激发。

四、强化示范引领,加大典型宣传

(一)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酒席行为。黔东南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4年3月10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酒席行为的通知》,按照《通知》规定,党员干部操办酒席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办理。除婚丧酒席外,一律不准以任何方式操办或变相操办乔迁、生日、满月、升学、参军、工作调动(升迁)等酒席。党员干部操办婚假酒席的,严格控制酒席桌数,单方办理控制在20桌以内,双方合办不得超过30桌,对党员干部操办丧事的,操办结束后,需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如实报告办理情况。将党员倡导引领移风易俗、树立乡风文明纳入党员积分管理内容,通过“月更新、季公示、年总评”的方式,用积分记录党员变化、衡量党员作用、评定党员优劣,促使党员肩上有责、争先有标、行为有尺、考核有据,在营造乡村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好风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目前,全州纳入积分制管理党员186561人。

  (二)注重考核推动,强化示范引领。将村规民约示范村创建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内容,由民政部门牵头,按每年不低于辖区村(社区)数5%申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荐参加全省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示范村(社区)评选活动。2018年省民政厅开展村规民约示范村创建以来,我州共317个村(社区)获得省级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示范村。其中,2018年106个、2019年85个、2020年126个(社区)。

(三)大力推行“合约食堂”管理模式。大力推广“合约食堂”治理模式——由村党组织领导,村民委员会牵头,以自然村(寨)为单元,群众约定办理红白喜事类型、规模、标准等事项,整治农村滥办酒席,减轻群众负担,倡导文明新风为目标的乡村治理模式。结合村寨实际制定“合约食堂”管理使用、聚餐申报备案、健康管理及培训、食品加工、个人卫生管理等制度,规定只能承办婚丧嫁娶宴席,对酒席规模,经费标准作出规定,有效杜绝了相互攀比,铺张浪费的现象。

黔东南州民政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