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人常任[2023] 6号
关于谭夔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
黔东南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通过。
决定免去:
谭夔同志的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
决定任命:
王光明同志为黔东南州民政局局长。
龙稳全同志的黔东南州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