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民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黔东南州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18-03-19 16:55

今年来,黔东南州民政局始终以为群众提供快捷、透明、优质、高效的服务为中心,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以建设“阳光政务”为目标,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规范、更有序、更扎实地深入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州民政局始终高度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推进政务公开作为规范机关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为强化组织领导,州民政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及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务政务财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州民政局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及具体实施工作,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为逐步把政务公开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结合工作实际,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黔东南州民政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黔东南州民政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评估制度》等政务公开系列制度,对政务公开作了全方位的规范和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健康有序开展。

二、丰富形式,拓宽信息公开广度

为更充分、更直接、更有效地向群众公开民政部门行政服务内容,州民政局一是通过公示栏、展板、网站、微博微信等公开局机关机构设置、科室职责及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等具体情况,多角度、全方位地公开了民政部门工作职责及办事程序,极大方便了办事群众。二是按照州政府建设政务公开网的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政务公开网站建设。目前,州民政局已按照政务公开目录要求,将公开类别分为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便民服务、重要发文、下载服务等模块,对信息进行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公开。尤其对民政工作最新资讯、信息和图片在第一时间予以发布,重要数据库信息随时更新,方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掌握民政工作动态。三是积极参与政府网上信访大厅、互相交流等直接面对广大群众的业务反馈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落实、及时解决。四是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多次组织系统有关人员进行了学习讨论。明确责任,明确人员,确保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任务。

三、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提高财务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完善了财务核算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发票管理制度,对各类报表报送时间的及时性、数据准确性、规范性、完整性做了比较系统的规定。二是加强日常的财务管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坚持收支两条线,加强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加强日常公用经费管理,压缩“三公”经费,坚决杜绝不合理开支,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为我局增收节支。各项收支做到账账相符,帐实相符,大额报销实行提前早通知,报销金额与票据符合。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认真做好固定资产清理工作。健全固定资产管理账簿、凭证、报表,认真执行固定资产购进、出售、调入、调出、报废等手续,切实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对单位符合条件的财产均纳入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定期报送固定资产报表。截至2017年12月底,我局公开了《黔东南州民政局2017年财政预算及“三公” 经费预算信息》《2016年贵州省黔东南州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二)加强民政局服务窗口整体建设。按照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州民政局对窗口首席代表和工作人员职责、权力、义务、服务承诺、管理制度、举报投诉电话和服务对象评议办法窗口纪律和制度进行公开;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服务项目制作了业务流程指导书、告知单,公开法律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程序、时限、收费标准,并将行政管理项目的相关程序、示范文本、法律法规等资料输入电脑,供群众拷贝使用;此外,将涉及民政法律、法规的权威网站、网址记录在案,方便群众随时随地查询依据,有效保障了服务对象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加强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民间组织的年检工作。通过社会组织工作QQ群、打电话通知和网站媒体公告,逐一通知到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对年检时限、内容、程序、标准作出统一安排,社会组织年检率逐年提高。2017年全州应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843个,实际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587个,参检率69.6%,相比去年提高了0.1个百分点。今年以后,将继续采取电话联系、报纸公告和信件邮寄等方式与社会组织联系,督导其参加年检,根据条例规定每年5月31日前为年检时间。2018年的社会组织年检时间将从3月日开始。

(四)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做好民政兜底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在州民政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开17个县(市、区)每月低保户数、人数及金额、标准等情况,保障城镇低保按时发放到位,确保了民政兜底脱贫攻坚任务。积极推动“两线合一”工作。根据低保线与扶贫线保持一致的要求,民政部门及时开展分析测算,认真研究制定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办法。全州有56.42万贫困群众纳入了低保对象保障范围。城乡低保标准同比增长10%和15.3%,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其中:城市低保平均标准为544元/月,比上年增长10%(凯里市、麻江县、凯里经济开发区城市低保标准由545元/月调整为600元/月,其余14个县由484元/月调整为532元/月);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3543元/年,增长15.3%(凯里市、麻江县、凯里经济开发区农村低保标准由3132元/年调整为3612元/年,其余14个县由3060元/年调整为3528元/年)。做好分类施保,着力提高特殊困难群众的补助水平。对低保对象中的重残、重病、60岁以上老人、在校学生、单亲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众,在享受低保基本保障金的前提下按低保标准的10-30%增发补助金,农村特殊困难对象年保障水平达到3881元以上。全年支出城乡低保资金140210万元,城乡低保较好地发挥了“保基本、托底线”的基础性作用,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成效明显。二是不折不扣的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按时足额发放了抚恤金。建立各类享受抚恤补助优抚对象补助资金自然增长机制,实时提高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全州发放各类优抚对象补助资金1200万元。全面完成我州116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转业士官接收安置任务,安置率达到100%。组织享受抚恤补助优抚对象150人次进行短期疗养。共培训退役士兵530余人次,及时化解了生活救助金、退役士兵经济补助等突出矛盾。三是做好社会福利事业信息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全州3.5万名残疾人获得政府补助,全年共发放补助资金2400万元,切实保障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着力提高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制定出台了《黔东南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试行)》,特困供养水平由上年的分散供养6133元/年、集中供养8100元/年统一提高到9576元/年以上;全州投入使用敬老院床位5917张,集中供养人数5359人,床位利用率90.6%;已投入使用敬老院80所,进行法人登记的敬老院77所,登记率96.3%。认真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全州新建福利机构13个,其中在建3个。项目全部投入使用后,基本满足全州孤儿集中供养需求。在册孤儿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其中,集中供养孤儿220人,分散供养孤儿2535人,共发放孤儿生活保障资金2061.32万元。四是做好社会事务信息工作。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殡葬工作调查摸底,为殡葬设施建设和治理乱埋乱葬工作打下基础,全州13个县(市)实现集中治丧,黄平县率先实现在乡镇集中治丧。五是抓好医疗兜底保障信息工作。2017年,全州共开展医疗救助61.39万人次,累计支出9383.13万元,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权益。制定出台了《黔东南州开展农村“两保一孤”特困人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运用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的机制,有效解决这部分最困难群体患大病住院门槛费用和照料护理费用等问题。六是加大推动区划地名工作。全面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调查工作,普查到地名59709条,是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的2.49倍。及时启动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审定上报《中国标准地名词典》(黔东南)词目和释文1108条,其中历史地名4条。完成了湘黔线跨界地理实体52个和桂黔线跨界地理实体 30个的普查任务。七是制定《黔东南州民政政策宣传摘要》,通过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周、宪法宣传活动周等发放,让群众了解民政方面救助保障政策。

四、取得的成效

通过政务公开的积极有效落实,整个系统的作风面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一是机关干部的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明显增强。二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拉近了干部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增进了相互理解,在服务群众、抑制腐败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三是信访事件明显减少。由于政务公开工作措施有力,注重实效,今年来我局没有发生重大信访责任事故,信访事件明显减少。

五、存在问题及打算

政务公开工作关系到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做出了一些成绩,但和州委、州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一是个别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对一些业务或者公开的不及时,或者公开的不细致;二是存在公开资料档案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

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狠抓民政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对政务公开实行规范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的检查、督促、考核力度,确保局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单位的政务公开落到实处,保质保量。三是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的资料和档案,使每一次公开活动能做到资料详细、档案健全。四是加强经常性的自查和监督检查,努力将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