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涉及黔东南州事项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来源: 州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9-18 17:04

黔东南府办发〔2023〕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3〕2号)要求,现对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黔东南州的重点工作事项进行责任分解,形成《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涉及黔东南州事项责任分工方案》,并经州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沟通协作,积极汇报对接,主动担当作为,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州直有关部门要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统筹各部门力量,定期组织会商,及时共享信息,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确保重点工作高效推动,有关重要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州政府督查室要适时跟踪督办,强化考核问效。州直各牵头部门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州政府督查室。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州政府督查室联系电话:0855—8223359)



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涉及

黔东南州事项责任分工方案


一、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达到2.2万亿元。(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2023年全州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左右。一是围绕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目标,研究制定2023年一季度“开门红”、二季度“双过半”、三季度“冲刺”和全年“收官”工作推进方案,科学分解各县(市)各行业部门目标计划。二是统筹各责任部门建立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加强项目企业精准服务,推进全州经济健康发展。三是抓好经济运行预测预警,加强统筹调度和分析研判。

2.农业增加值增长4%左右。(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林业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2023年全州农业增加值增长5%左右。一是抓好春耕生产和田管,确保夏粮丰收。实施粮食单产提升工程,以创办单产提升示范点为主攻方向,扎实推进“6个100万”提升工程(油茶、茶叶、中药材、精品水果、商品蔬菜、稻鱼综合种养),切实加快推进现有产业基地提质改造增效,确保取得成效。二是抓好养殖业健康发展,开展畜禽产业防疫技术培训、监测培训和粪污处理科技服务,及时解决发展中的技术瓶颈,积极动员畜禽生产主体和大户加快补栏增养。三是抓好农业经营主体走访服务。以服务重点企业和服务重点项目“双服务”工作为基础,协调解决经营主体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做好规模经营主体生产的监测和帮扶工作。四是积极开展营造林及林木采伐审批服务工作,加快实施国储林项目,认真抓好林下经济产业发展,2023年目标任务完成营造林39.28万亩,实施国储林项目23万亩,完成林下经济林地利用面积700万亩。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左右。(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2023年全州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左右。用好“六个抓手”,大力实施工业倍增行动,做强实体经济。着力构建“5+N”现代工业产业体系,大力推动矿产资源精深加工、再生资源循环材料、特色食品、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大健康医药等主导产业集群发展,大力支持新能源电池材料、白酒、轻纺工业、运动装备制造等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实施头部企业培育计划,围绕主导产业打造领军型企业,引导上下游及关联企业聚集,新增培育30亿元企业2户、20亿元企业1户、亿元企业10户,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0户以上。

4.服务业增加值增长6.5%左右。(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民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金融办、人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黔东南州银保监分局、州邮政管理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2023年全州服务业增加值增长6.5%左右。一是制定印发黔东南州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统筹各责任部门制定细化工作计划,健全完善工作调度机制,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二是制定规上服务业企业2023年度入库计划,建立拟入库企业培育清单,加强企业精准度服务,为服务业增长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加强批零住餐、房地产、金融、教育、公共管理等服务业行业运行分析调度,推进服务业各行业平稳运行。

5.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2%。(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2023年全州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0%。一是抓复工复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助推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二是抓企业服务。用好州领导联系帮扶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业企业工作机制,通过州领导领衔联系帮扶,强化60户重点工业企业要素保障服务。督促县(市)持续落实领导干部服务规上工业企业“全覆盖”工作机制,强化对停产减产规上企业服务,建立双清单、落实双责任,推动有条件企业尽快满产达产。制定《2023年工业企业服务专项行动方案》,压实全州工信系统深入一线开展工业企业(项目)双服务责任。三是抓要素保障。积极配合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凯里供电局,通过加大向上对接争取,合理安排企业生产等,加强企业用电保障,推动年前因用电负荷管理生产下滑企业增产。

6.数字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40%。(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2023年全州数字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33%。一是制定并印发《黔东南州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区2023年工作要点》,指导我州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价值化、数字化治理,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做强做优我州数字经济。二是抓万企融合行动。加强与州有关部门协作,共同推动大数据与农业、工业、服务业深度融合。通过举办数字化转型培训,强化数字化转型供需对接,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力争今年完成培育融合标杆6个,融合示范项目60个,融合带动企业120个。三是抓产业延伸发展。开展全州工业互联网智慧园区、元宇宙建设探索,提升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撑能力。

7.绿色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46%左右。(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2023年全州绿色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46%左右。一是组织谋划编制污染治理和节能降碳专项中央预算内项目,优选实施情况较好的绿色发展项目纳入省绿色发展重点项目工程包。二是制定印发《黔东南州贯彻落实〈2023年贵州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工作要点〉责任分解表》,对绿色经济占比、森林覆盖率等指标进行明确。三是申报污染治理和节能降碳专项中央资金,支持绿色发展重点项目建设。

8.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8%左右。(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2023年全州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较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一是充分做好城乡划分代码调整准备工作。加快推进凯里市白果街道新岩村、凯里市开怀街道薅支坪村、黄平县旧州镇东门村和老里坝村、台江县萃文街道南省村等15个城镇周边有连接条件的乡村,通过政府筹资实施相关建筑物或转变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等方式,力争年度城乡划分代码调整工作中实现由农村转为城镇。二是切实增强城镇就业吸纳力。加快推进凯里市海生玻璃和黔玻永太二期、镇远县10万吨动力锂电池、黎平易地扶贫搬迁点东西部协作后扶产业园等产业项目实现年内投产,用好疫情防控政策调整机遇,推进西江千户苗寨、镇远古城、万达小镇等旅游景区复苏,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

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左右。(牵头单位: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按照《黔东南州加强财源建设促进财政增收三年行动方案》,抢抓政策红利机遇,在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上抓增收,着力培植纳税大户和新的税收增长点。二是加大欠税清缴力度,强化非税征收,把收入征管细化到具体执收部门,在确保非税收入占比处于合理区间的基础上努力做到颗粒归仓,应收尽收。三是强化组织收入动态监控,密切跟踪研判收入发展趋势,强化统筹调度,坚持“抓大控中规小”和“管常量、挖存量、控变量、聚增量”,严肃财经纪律,严防收入虚收空转。

10.城镇新增就业6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2023年全州城镇新增就业5.64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一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狠抓各项政策补贴兑现落实,积极促进各类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二是围绕“四化”建设收集和挖掘就业岗位,依托“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服务活动,搭建求职创业平台,促进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三是拓宽灵活就业渠道,加大灵活就业人员帮扶力度,鼓励贫困劳动力等就业困难群体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11.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左右和9%左右。(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2023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左右。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围绕《黔东南州2023年度促进居民增收实施计划表》,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协同推进,多渠道多领域促进城镇居民收入增长。二是强化跟踪监测。按照“月调度、月通报、季会商”工作模式,动态开展城镇居民增收跟踪监测,强化工作保障,每季度开展一次业务培训或实地督导,推动持续提升基层统计业务水平。三是大力推进生产经营性增收行动。围绕新一轮重点监测村群众收入,重点谋划以主导产业为主的因户施策产业发展,加快提高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四是深入推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推动优势特色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在高标准农田等领域全面推行以工代赈并将项目投入中劳务报酬比例提高到20%、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等。

12.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2023年全州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一是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准确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发现异常及时预警预判。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价格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增强市场调控能力,确保市场物价平稳。

13.森林覆盖率达63%以上。(牵头单位:州林业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严格保护资源存量。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确保活立木蓄积量稳步增长,确保全州年森林采伐量控制在限额498.8万立方米以内。严格抓实森林防火工作,全州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省控制指标0.8‰以下。二是大力培育资源增量。实施营造林工程,全年完成营造林39.28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完成“检查验收未合格”面积的补植补造及资金兑现,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级检查验收;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推进沅江源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实施,完成石漠化治理30平方公里。

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8%。(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2023年全州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8%左右。一是严格项目节能审查程序,按季度对全州能耗双控情况进行监测分析。二是建立拟实施重大项目能耗需求和能耗指标使用情况台账,定期更新。三是加强“两高”项目管理,对重点节能领域项目开展节能监察。

二、全力扩大内需,提振市场信心

(一)全力扩大有效投资

15.通过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省重大项目完成投资8000亿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左右。(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2023年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左右。一是实施“项目攻坚年”行动,在谋项目、争项目、招项目、推项目上奋力攻坚。二是加强重点领域项目建设,落实州县四大班子领导领衔推动重大项目制度,实施“双百”专项行动,重点攻坚重大产业、“桥头堡”核心区、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旅游产业、民生补短板、房地产开发等6大领域项目,每季度举办1次全州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力争全年开工亿元以上项目300个以上。三是健全完善重大项目联审会商和政银融资对接、州县联动工作机制,动态制定年度重大项目要素需求清单,及时疏通制约项目建设的“堵点”“难点”,全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16.新开工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500个以上,推动1000户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完成工业投资3600亿元以上、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28%以上。(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投资促进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2023年全州新开工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20个以上,完成工业投资100亿元以上、占全州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17.5%以上。一是强化招商引项目。加大对五株集团、锦屏耀东华等一批在谈项目和天柱誉福擎天、从江归树山风电场等一批已签约项目跟踪对接力度,推动早日落地开工建设。二是强化服务推项目。扎实开展重点产业项目督导服务,协调解决好项目用地、供电、手续等要素保障问题,加快推动海生玻璃、麒臻环保二期等一批在库重点产业项目建设进度,加快释放投资。

17.实施重点开发区提质增效行动,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完成投资560亿元,百亿级以上开发区达50个。(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商务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2023年,园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以上,力争建成炉碧100亿级园区。一是狠抓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各园区储备、编制、申报基础设施专项债项目的工作指导,争取上级更多资金支持。着力提升全州园区污水处理、物流配送、园区供气、公共服务等功能配套,推进凯里市炉山工业园区优质玻璃产业园建设项目、贵州台江县经济开发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等加快建设,推动岑巩、天柱、黔东园区年内通长输管道燃气。二是打造百亿级园区。围绕构建“5+N”现代工业产业体系,推动炉碧园区矿产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聚发展,加快推进海生玻璃一期浮发玻璃加工项目、黔玻永太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等年内建成投产,推动凯里海生矿业硅矿生产加工项目、凯里五株集团太阳能光伏板及PCB板生产制造基地项目、凯里其亚铝业铝材加工项目等加快建设。加大招商引资,积极对接福耀玻璃、洛玻集团电子玻璃等项目,加快引进汽车玻璃、电子玻璃等高端玻璃制造企业落地。加大南山铝业铝基新材料、忠旺集团工业铝挤压等项目对接力度,积极发展绿色建筑铝材。

18.建成贵阳至南宁高铁、叙永至毕节等普速铁路,完成贵广铁路提质改造工程,开工建设铜仁至吉首等铁路项目;加强货运铁路建设,支持铁路专用线建设。(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有关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完成贵广铁路提质改造工程,推进炉碧经开区铁路专用线项目前期工作。一是配合贵广铁路公司完成征地拆迁,如期完成贵广铁路提质改造。二是制定炉碧经开区铁路专用线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方案,明确资金筹集方案,完成项目建议书阶段工作,争取省发展改革委支持该项目的报批工作。

19.加快“大水网”建设,开工建设黔东南州宣威大型水库,实施一批水网连通工程,水利工程设计供水能力达到145亿立方米。(牵头单位: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切实发挥州级统筹牵头作用,严格按照“可研报告5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评估,9月获得批复”,倒排工期,加强工作调度,对项目业主、设计单位提出需要地方政府协调解决的事项,及时落细落实,确保实现宣威水库年内开工的工作目标。二是实施一批水网连通工程。按照“确有需要、量力而行、防范风险”的原则,充分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在区域水资源配置规划和方案的基础上,认真谋划水网连通工程项目,按轻重缓急开展前期工作,具备条件的及时开工建设。

20.完成基础设施投资3900亿元。(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2023年全州完成基础设施投资145亿元。一是加强交通建设,建成雷山至榕江高速公路,加快剑河至黎平高速公路建设,推进黎平机场改扩建工程全面开工,力争榕江至融安高速公路开工建设,实施一批国省道、农村公路、水运站场等项目建设,交通投资完成60亿元以上。二是加快推进忠诚水库前期工作,争取开工宣威水库,新开工岑巩都素、从江下尧等一批中小型水库,水务投资完成40亿元以上。三是稳步推进剑河岑广、从江小平彦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加快从江归树山、黎平水口、锦屏九江风电项目建设进度,能源投资完成30亿元以上。四是建成黔东南州智慧物流园(一期)、黔东南电商智能物流园仓储中心、丹寨金钟工业园区物流园等一批物流园项目,商贸物流投资完成15亿元以上。

21.新增敷设天然气长输管道200公里。(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2023年全州新增敷设天然气长输管道200公里。一是建立调度机制,每月对县县通天然气项目进度进行通报,确保按期完成任务。二是督促东黎能投公司加强用地、用林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加快场站阀室的建设。三是压紧压实项目业主安全生产责任及涉及相关县(市)的行业监管责任,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22.新建5G基站3万个以上,出省带宽达4.5万Gbps。(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2023年拟建5G基站3000个以上,出州带宽达4600Gbps。一是重点推动运营商将资源向景区、工业园区、农村延伸,实现重点区域5G信号连续覆盖。有序推进区域内千兆光网等网络基础设施部署,力争2023年完成千兆城市建成。二是围绕赋能“四化”,围绕“5G+数字文旅”“5G+工业互联网”“5G+数字乡村”等方向打造一批应用,重点争取省级支持我州依托优势资源打造“5G+智慧文旅”和“5G+智慧农业”数字化场景。三是鼓励运营商积极承接集团公司、省公司边缘云计算业务和东部地区算力业务,加快推动州移动、州电信、州联通数据中心建成我州算力集群,强化数字经济发展引擎。持续推动“万企融合”大行动,推动5G在产业发展和社会治理等方面深度融合运用。

23.安排200亿元注入“四化”等产业基金,优化运行模式,让市场发挥更大作用。(牵头单位: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林业局、州金融办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组织相关州直部门、县(市)结合资源禀赋和产业布局,积极谋划基金项目,将储备项目分解至相关州直部门、县(市)、企业,按照规定任务和时间节点加强调度,加快推进,通过基金投决、投放,助推我州高质量发展。

24.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助力市场主体作用,加快征信体系建设,撬动更多金融资金、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大力招引外来资金。(牵头单位:州财政局、人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州金融办,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黔东南州银保监分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2023年推动全州政府性融资担保融资担保机构“442”风险分担业务在保余额增长40%左右。一是制定印发州级融资担保机构组建方案,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调度,每月对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442”业务开展情况数据进行调度。二是州级财政、县(市)、州工投集团出资组建州级融资担保公司。加强与省级融资担保机构对接,寻求合作途径,积极争取省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黔东南州担保业务倾斜力度。三是对融资担保行业开展“大走访”工作,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及诉求,积极帮助解决。

25.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制,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强化项目服务保障,提升项目谋划储备质量和落地转化率,滚动储备年度计划实施项目1.1万个,营造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局、州投资促进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制定印发黔东南州2023年“项目攻坚年”行动方案,实施“项目攻坚年”行动,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推进项目建设工作责任,推进扩大有效投资。执行“531”重大项目库滚动管理,确保5年库储备项目6500个以上、3年库储备项目3600个以上、1年库储备项目600个以上,全州重大项目库中审批类项目可研批复率达30%以上。

26.始终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出台概算管理办法,坚持“投资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坚决杜绝低效无效投资。(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严格按照《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开展项目决策评估工作,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二是严格新增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及审批程序,制定《黔东南州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操作细则》《黔东南州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办法》,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执行政府投资管理计划。强化闲置低效资产盘活,规范项目后续管理,确保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业投资更加规范、更加高效。

(二)加快恢复和扩大消费

27.着力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5%以上。(牵头单位: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全力促进市场消费,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恢复和扩大消费工作部署,推进2023多彩贵州扶商助旅促消费大行动,挖掘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全年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1000场以上。围绕新业态新模式等领域,扎实抓好市场主体培育,全年新增限上批零住餐主体120家以上。二是制定印发《黔东南州2023年促进居民增收工作方案》,落实“月调度、月通报、季会商”工作机制,加强对部门和县(市)的督导,着力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等方面实现突破,全面促进居民稳定增收。

28.常态化开展“多彩贵州扶商助旅促消费”行动,举办新春年货节。(牵头单位:州商务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国资委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推出针对规上文旅企业的消费减免政策,推行旅行社奖补政策;继续实施消费券发放活动,巩固提升百货零售、住宿、餐饮等传统消费,扩大汽车、家装家电大宗消费,实施汽车下乡、绿色家电下乡活动,挖掘农村市场消费潜力,鼓励引导各县(市)打造促消费活动品牌。制定出台商旅融合发展支持政策,全力推动商旅融合发展,推动各县(市)积极打造商旅文产融合发展示范场景。筹备好2024年“锦绣黔东南 新春享优惠”线上线下新春年货节活动。在认真贯彻落实面向佛山和杭州市民免门票和全省“一免三减半”旅游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引导州内涉旅企业配套推出“吃住行游购娱”系列优惠政策。

29.更大力度实施发放消费券、优质酱酒助力、契税返消费券等政策,全面促进新能源汽车、刚性和改善性住房、家具家装等大额消费,推进养老托幼、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服务消费。(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局、州国资委、州税务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更大力度实施消费券发放活动,巩固提升百货零售、住宿、餐饮等传统消费,扩大汽车、家装家电大宗消费。启动2023年锦绣黔东南春暖花开消费季“春季踏青·焕新车”汽车及“绿色智能家电·焕新家”家电专项促销活动,举办凯里房产家装汽车消费节,为市民购房、买车、装修、家电等提供一站式服务。开展四季汽车展销活动,打造黔东南州汽车展销品牌,全力拉动市场消费。

30.开展“黔酒黔菜美食季”等主题活动,引进预制菜龙头企业10家以上,拉动餐饮消费。(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国资委、州投资促进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持续加大黔酒黔菜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引导州内重点餐饮、住宿企业申报参与黔酒黔菜联动促销活动,力争年底前参加黔酒黔菜促消费活动的限上住宿和餐饮企业达30家以上。全年开展“寻味黔东南美食 乐享美好生活”为主题的“黔东南美食荟”餐饮促消费系列活动。邀请省内外餐饮企业,以发放消费券、举办厨艺大赛、开展美食品鉴、黔酒黔菜美食季等专项活动,提升黔东南特色菜肴知晓度和知名度,提振全州餐饮消费。按照《贵州省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及产业发展标准等要求,积极打造黔东南州的黔味预制菜特色产品,培育预制菜龙头企业1家以上。

31.持续推进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出台成品油市场长效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税务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围绕“堵源头、斩链条、端窝点、正秩序”的工作思路,坚持“源头封堵、流向监控、长效治理”原则,采取“卡口预警、信息监管、部门联动、打击窝点”的方式,依法严厉打击成品油非法储存、运输、销售行为,扫除黑加油站(点),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州成品油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税收秩序。

32.推动核心商圈、高品位步行街、高档进口商品店、15分钟生活圈等城市现代商业体系建设,加大“贵字号”商业机构和商品品牌建设推广,大力发展社区新型零售、智慧餐饮、“互联网+”等“吃住行游购娱”融合的新消费环境。(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开展城市商业品质“十百千万”提升等行动, 改造提升1条特色商贸步行街,建设10个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新增品牌连锁便利店100个。加大“贵字号”商业机构和商品品牌建设推广,依托我州建成的“1个州级枢纽仓+11个县级节点仓”的黔货云仓服务体系,帮助社区电商企业解决选品、货源组织和物流问题,降低物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大力发展社区新型零售、智慧餐饮、“互联网+”等“吃住行游购娱”融合的新消费环境。

33.积极引进新零售龙头企业,鼓励发展夜间经济和首店经济。(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投资促进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围绕药品零售、景区零售、电子商务新零售、总部经济等领域,加大龙头企业招引和培育,力争在新业态、空白业态上有突破。大力发展夜间经济,申报省级夜间经济聚集区、美食街区3个以上和省级生态黔菜示范店、体验店10家以上。

34.扩大头部电商平台贵州商品销售规模,支持本土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增强“贵惠荟”网上惠民生鲜商城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培育壮大州级电商龙头企业,以榕江县榕易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为重点,支持三穗但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贵州吉高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贵州山呷呷农产品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做大做强,在政策扶持、规划发展、融资服务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推动线上线下惠民生鲜融合发展,新增10家惠民生鲜社区门店,增强“贵惠荟”网上惠民生鲜商城服务能力,推动“贵惠荟”网上惠民生鲜商城与美乘生活平台等平台深度融合,鼓励线下门店入驻线上商城。

35.大力实施电商示范园区、电商直播基地、电商示范企业、网销产品“十百千万”工程,培育一批带货达人、“网红”品牌。(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指导支持榕江县新媒体电商产业园打造为省级示范园区,16个县建成直播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带货达人;借助“贵字号”“三品一标”“地理标识产品”等品牌体系,建立全州优势产品库,支持发展“苗侗山珍”区域公共品牌,2023年网络零售额增速达到20%以上。

36.引导全社会给予外卖骑手、快递小哥更多尊重和关心。(牵头单位:州商务局、州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市场监管局、州融媒体中心、州总工会、团州委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大力开展春节、“双 11”等慰问活动,关心关爱快递小哥,积极推进快递行业成立工会事宜;积极挖掘行业先进典型人物,联系新闻媒体,做好先进人物事迹宣传工作,举办快递员培训班;通过向社会发布关心关爱快递小哥、外卖骑手“暖心行动”倡议书等形式,积极呼吁社会向快递员开放“户外劳动者休息室”,提供“加水”“手机充电”等服务。

37.释放农村消费需求。加快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完善城乡配送网络,大力实施“快递进村”工程,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更好推动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牵头单位:州商务局、州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推动建设改造2个县级物流共同配送中心、3个乡镇商贸中心(农贸市场),推动实施榕江县新媒体直播电商智慧物流园等项目建设。大力实施“快递进村”工程,通过实施邮快合作、交邮融合、快快合作,补齐县乡村商业网络体系和农村物流配送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商业基础设施,努力提升农村快递业务收投量。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更好推动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

(三)促进旅游业全面复苏

38.大力开展促进旅游业复苏专项行动。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细分目标市场,挖掘潜在客源,全面恢复跨省游、入境游,大力发展本地游、周边游,接待入黔游客实现恢复性大幅增长,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游客人均花费分别增长10%、8%以上。(牵头单位:州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州外事办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力争2023年接待入黔游客2000万人次,同比增长40%以上;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达到9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10%以上;游客人均花费突破1150元,同比增长10%以上;全年赴省外主要客源市场开展宣传推介活动10次以上。一是全力推动旅游市场复苏有新气象,借助“桥头堡”机遇与优势,将我州旅游打造成全省文旅市场复苏的“排头兵”。二是加强宣传营销,做到“引客”有新力度。围绕“春赏花、夏避暑、秋风情、冬康养”定位,及时发布旅游主题线路产品、旅游优惠政策;以东西部协作为契机,利用佛山市各类媒体平台及资源,做好黔东南“四季”旅游主题宣传。三是促进旅游业态升级有新亮点,指导和推进西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四是狠抓旅游服务质量有新提升,提升旅游市场治理能力,充分发挥各行业执法监管职能,严厉打击欺客宰客、强迫购物等旅游市场违法行为。五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旅游市场主体培育有新进展。围绕主要资源和主导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聚焦品牌酒店、特色民宿、文化演艺、非遗文创、数字化文旅、旅游装备和商品制造等领域,引进国内外优强旅游企业,支持涉旅企业在黔东南州拓展业务、扩大投资。

39.精心办好省“旅游两会”,突出宣传推介、招商引资功能,全方位展示特色文旅资源和精品线路,强力推动贵州旅游复苏。(牵头单位:州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州外事办、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投资促进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积极筹备参加省“旅游两会”,在大会上推出招商项目2个以上,发挥大会招商功能。二是围绕四季主题,全年筹划4条以上旅游精品路线,通过各类宣传推介活动进行推广。

40.加强涉旅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提升“一码游贵州”平台功能。(牵头单位:州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升级完善“一码游贵州”平台黔东南专区页面及功能,接入景区手绘电子地图,实现“一码游贵州”导游导览功能。整合资源,推动黔东南州景区、酒店等入驻“一码游贵州”平台。

41.加快推动现有5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提质升级,推动西江千户苗寨、万峰林创建5A级景区,新增规上限上涉旅企业150户、4A级景区8家、等级旅游民宿150家,打造“多彩山居·醉美心宿”民宿品牌。(牵头单位:州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力争2023年新增规上限上涉旅企业20家,评定等级民宿10家。一是对全州重点涉旅企业摸底排查,建立重点企业清单,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成功入库一批。二是开展好文体娱乐企业上规入统培育工作,建立健全《2023年拟入库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市场主体培育名单》,加强工作调度和业务指导,力争2023年底前每个县(市)1-2家上规入统涉旅企业成功入库。三是继续推进西江千户苗寨5A级景区创建工作,力争2023年通过国家文旅部现场验收,成功创建为国家5A级景区。四是对新建成民宿进行摸底和调研,积极对民宿等市场主体复工复产进行指导和帮助。推进民宿品牌化建设,引进知名民宿建设管理品牌,大力建设雷公山山地民宿集群和月亮山山地民宿集群。设立民宿品牌创建奖补办法,推动服务接待能力提质升级。

42.促进文商(酒)旅融合,支持特色餐饮、旅游商品、演艺娱乐等加快发展,积极发展康养旅游、非遗旅游、自驾露营等新业态。(牵头单位:州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国资委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提升旅游产品内涵,增加康养旅游区优质旅游供给,加快谋划“桥头堡”旅游康养提升项目23个,计划完成投资7.6亿元。二是制定侗乡传统村落精品旅游环线非遗文创驿站实施方案。

43.盘活闲置低效旅游项目40个左右。(牵头单位:州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2023年全州完成9个旅游项目盘活。其中:力保盘活凯里环巴拉河旅游慢行系统建设项目、黄平县野洞河漂流小镇旅游开发项目、黔东南州黄平野洞河旅游景区、黄平旧州古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黔东南州黄平旧州古城旅游景区、镇远文德关旅游接待中心建设项目等6个,力争盘活麻江县夏同龢状元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黔东南州从江县岜沙原生态苗族文化旅游景区、施秉县云台山旅游服务区(南泥湾)建设项目等3个。一是压实责任抓调度。按照38个项目盘活方案和推进计划,按月调度推进,重点调度“清样”涉及的2个项目、省领导联系指导的项目以及计划力保的6个项目和力争的3个项目。二是“七个一批”助盘活。围绕“七个一批”盘活路径,持续抓招商提升“六力”促盘活、坚持盘活闲置低效旅游项目十项原则和十条工作方法,借助新国发2号文件、“桥头堡”政策,积极向上级申报资金,指导完善2023年旅游盘活销号项目前期手续、旅游接待人次和收入、资产总额、净资产收益率、新增投资明显提升,资产负责率明显下降的“五增一降”财务账务建立、人流量统计监测以及项目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清单剥离和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有序推动全州盘活闲置低效旅游项目攻坚工作。三是精准施策抓督导。按照“一台账(一个项目一个台账),两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三专班(州级攻坚专班、县(市)攻坚专班、项目工作专班),四见效(工作机制见效、盘活路径见效、项目收益见效、督导整改见效)”原则,分级联系督导包保(州领导联系指导、州直部门督导、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处级领导包县、县(市)领导包个、媒体组包监督),对州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县(市)党政领导落实项目包个(项目)情况分别进行季调度和月调度,压紧压实项目所在地党委、政府和项目主体责任。

44.持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牵头单位:州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消防救援支队、州税务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在第一季度组织开展1次以上全覆盖式安全生产和市场秩序大排查工作。二是扎实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推进联合执法行动、重大案件督办。三是持续推进打击治理跨境赌博旅游管控,动态调整旅游目的地“黑名单”。四是深入推进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做好“不合理低价游”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收官工作,整治侵害老年人权益等违法违规问题。

(四)释放新型城镇化内需潜力

45.加快构建“一群三带”城镇空间格局。加快推进“3个100万”,深入实施“强省会”行动,打造以贵阳—贵安—安顺为引擎的黔中城市群,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沪昆通道和粤港澳—成渝主轴三条国家交通主骨架,推动形成三条城镇发展带,建设遵义省域副中心,培育毕节省域副中心。(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扎实推进“强州府”,增强融入黔中城市群发展基础。围绕“疏老城、建新城”的发展思路,持续深化推进18条“强州府”政策措施,着力推进凯里主城区城市更新和新城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凯里“主核”带动能力大幅提升。围绕重大项目推进、重要政策落实、重点要素保障等方面,支持凯麻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推进凯里市沿金井河经济带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凯里下司体育康养小镇等一批重点项目落地建设。二是加快“桥头堡”核心区建设,增强融入粤港澳—成渝城镇发展带发展基础。扎实推进《黔东南州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核心区提升工程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攻坚计划》,围绕“四区”战略定位,大力推进核心区“筑巢引凤”工程,推动核心区功能持续完善、产业迅速发展、人气快速聚集,打牢融入粤港澳—成渝主轴基础。

46.完成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加快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引导城镇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资源要素向“一群三带”集聚。(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通过构建我州“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确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任务、结构布局、重要工程和规划措施,引导城镇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资源要素向“一群三带”集聚。一是在完成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工作(双评价)基础上,2023年内完成《黔东南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二是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倒排工期,优化完成16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成果。三是全面推进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力争2023年底前完成编制工作。

47.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大力推进城镇“四改”,新开工棚户区改造2.13万户、完成18.4万户,新开工老旧小区改造16.76万户,完成背街小巷改造1619条,建设改造城镇地下管网2600公里。(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2023年全州完成建设改造城镇供排水管网265公里,帮助指导各县(市)申报省级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督导各县(市)积极开展城镇供排水管网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任务。二是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镇“四改”,全州2023年新开工棚户区1666户,完成13787户,新开工老旧小区改造3万户,完成背街小巷改造212条,建设改造城镇燃气管网50公里。三是围绕中央和省预算内重点投向,加强项目储备,指导县(市)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中央配套设施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省级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等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资金缺口,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四是通过加大通报、督查、预警机制、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积极争取专项债等方式全力攻坚收尾存量棚改。

48.城市(县城)、乡镇分别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13万立方米、1万立方米,开工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1座、新增垃圾处理能力5500吨/日。(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组织召开全州2022年度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部署会议。二是印发《黔东南州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职责。三是采取月调度督促项目加快建设,凯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2022年12月已实现开工建设。

49.坚持以城聚产、以产兴城、产城融合,推进开发区建设与城镇建设有机衔接,大力发展城镇商业和服务业,增强城镇吸纳就业能力和综合承载能力。(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强化产业发展。坚持“产业为先”理念,围绕矿产资源精深加工、再生资源循环材料、特色食品、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大健康医药等重点产业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和市场主体培育力度。二是推进职住融合。围绕黔东南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台江工业园区、从江洛贯经开区、黔东工业园区、天柱工业园区等产业相对发达的开发区(园区),谋划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项目,推进职住融合发展。三是强化示范示点。制定凯麻产城融合示范区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凯麻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打造产城融合示范试点。同时,加快推进丹寨县万达小镇、锦屏县羽毛球小镇、雷山西江文旅小镇、下司体育康养小镇等省级特色小镇建设。

50.召开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大会,坚持分类指导,激发县域发展活力。(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比照省级做法,筹备召开全州县域经济发展大会,强化对各县(市)的分类指导,激发县域发展活力。

51.支持贵阳贵安打造西部地区总部经济聚集地,加快发展一批具有区域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的总部企业。(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投资促进局、州税务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用好省级和州级企业奖励资金,加强总部企业引导扶持,积极争取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区域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的总部企业。

52.大力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落实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一城一策”灵活运用政策工具,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更好统筹房地产去库存和棚户区改造、地灾避险搬迁安置,推动存量房转为公租房、安置房。(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移民局、州税务局、州金融办、人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黔东南州银保监分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扎实抓好金融16条和27条利好政策落实,组织开展“黔东南州工会会员商品房团购活动”,支持优质房企稳健发展,稳定房地产市场信心,抓好项目服务指导,为企业纾困解难,努力实现“开门稳”。二是会同审计、财政部门,抓好对借款项目原有预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落实“保交楼”各项措施;三是用好专项借款,推动保交楼项目复工建设,提高房屋交付率,提高市场信心,稳定市场预期。

53.加大市场化长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促进二手房市场交易,更好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加大市场化长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2023年新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799套(间),建成123套(间)。促进二手房市场交易,更好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

三、把发展工业作为首要任务,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一)大力发展基础产业

54.加快页岩气、煤层气增储上产,天然气供应能力26亿立方米左右。(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加强对岑巩县页岩气勘探项目的调度,积极推进岑巩县页岩气项目实现探转采。

55.深入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提升煤、磷、铝、锰等优势矿产资源勘查程度,新增和提级资源储量。(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林业局、省地矿局101地质大队、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局六总队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编制完成《黔东南州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方案(2021—2035年)》并印发实施,主要围绕我州优势矿种重晶石矿、铅锌矿、金矿、玻璃用石英砂、陶瓷土等优势矿产进行合理分区、合理布局,谋划一批具有找矿潜力的调查评价项目及勘查项目。二是做好安排部署。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一轮找矿的通知》(黔东南自然资函〔2023〕2号),对全州新一轮找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请示州政府成立全州新一轮找矿突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三是争取上级支持。向省新一轮找矿突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上报《黔东南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将凯里市尖坡铝土矿等16个勘查项目库并安排地质勘查专项资金实施的请示》,请求将凯里市尖坡铝土矿等16个勘查项目纳入全省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项目。2023年争取年底前将30%的勘查成果转化,进行矿业权出让。

56.坚持“富矿”必须“精开”,规范有序进行资源开发。(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应急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坚持绿色矿山建设。按照《贵州省绿色矿山建设验收标准体系》等规范要求,引导企业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二是优化产业结构。制定《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将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统筹谋划资源开发布局,合理安排生产规模,明确矿业权设置区域展。三是优化配置资源。支持引导大型企业向重点矿种集中开发和加工转化,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推行矿业权竞争性出让,落实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坚持负面清单准入条件,合理保护全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57.深入推进铝、钛资源高端化利用,提升锰及锰加工产业规模,基础材料产业总产值达1550亿元。(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科技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2023年基础材料产业总产值达到140亿元。一是协调解决再生资源原材料跨省转移,争取省级专项资金和基金支持,推动企业充分释放产能,向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发展专班对接汇报,推动将岑巩电池负极材料纳入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一核两区”政策支持范围,推动岑巩碳产业聚集发展。二是依托铝资源优势,积极推进铝土矿开采项目建设,加快形成铝土矿供应的州内循环链条,牢牢把住原材料供应的主动权。三是深化重点产业延链补链,推动其亚母液净化项目、天能二期项目、长宇科技材料等项目先后建成投产,吸引铝产业、新能源电池产业、碳产业上下游企业在凯里、台江、岑巩经济开发区集聚发展。四是结合基础材料氧化铝、新能源电池、碳基材料等产业特点,强化凯里炉碧经开区、台江经开区、岑巩经开区等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为入驻企业提供平台支撑。

(二)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58.聚焦打造全国重要的白酒生产基地,加快重点酒企技改扩能项目建设,做大做强大型企业。(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国资委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组建“州酱酒招商引资专班”,强力推进酱酒招商引资工作,做好拟落地企业各项服务工作,确保已引进的企业年内顺利投产。二是结合我州实际做好整体规划布局,规划建设酱酒产业园区,重点放在黄平县工业园区、黔东工业园区2个区域。梳理调整园区产业规划和生态功能区产业负面清单,保障酱酒企业氨氮、COD等污染物排放指标,为我州发展酱酒产业提供环境容量支撑。三是多轮次组团赴仁怀市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积极引进仁怀市有意向外迁的酒企到我州发展。鼓励州内公司与仁怀酒企合作,盘活现有闲置资产。做好项目包装,赴佛山市招引企业与仁怀酒企合作,实现资本与技术的合作。

59.持续推进“三个一批”,培育更多优质规上企业,规范发展中小企业,白酒产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2023年全州白酒产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2023年培育规上工业企业60户、创新型中小企业30户以上。培育1户白酒制造企业达规。一是充分利用全国性的“酒博会”、“食博会”等展销平台,推介展示企业产品和文化,创造与海内外客商对接交流的机会,让地方特色酒走出去,打造我州特色酒成为响亮的名片。二是坚持立足州内配套,引导企业大力发展塑料包装材料、彩印包装和日用玻璃瓶等酒产业关联行业,加快形成我州酒产业配套产业。

60.保持卷烟生产稳定。优化卷烟产品结构,提高经济效益。(牵头单位:州烟草局,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稳市场优状态。按照“一季度打基础、二季度调状态、三季度稳状态、四季度优状态”的总体要求,坚持全州“一盘棋”,把销售进度和结构提升纳入预定轨道,确保步调一致,协同推进。二是重创新优布局。聚焦重点品牌、共育品规、“贵烟”品牌三个重点,稳步提升重点品牌市场规模,优化品牌品类布局规划,确保重点品牌销量占比同比提高,一二类烟销量占比同比提升。

61.推动现代化工产业高端化发展。规范发展化工园区,磷化集团40万吨/年湿法净化磷酸等一批重大项目建成投产,现代化工总产值达1600亿元。(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国资委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依托丰富的重晶石资源和省级化工园区平台优势,重点在天柱园区发展钡化工产业,推动产业链向中高端延伸,打造全国重要的钡盐产业基地。二是积极对接深州嘉信、贵州红星等企业,加快引进医药级、食品级、电子级等高端钡盐制造企业落地。

62.因地制宜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依托人力资源优势,支持各地有序发展纺织、服装、鞋帽、箱包等产业。(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投资促进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加快推进三穗伊妮斯服装加工生产项目、从江泽宏工艺礼品等在建项目年内建成投产。二是加快推动榕江县茂峰服装加工、天柱京竹工艺品制造等签约项目开工建设。

63.加强新型建材产品开发与市场推广。(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继续推进稳产增效工程。全力抓好在库新型建材企业技改提升,充分释放建材企业产能,加大建材企业入库培育力度,全面盘活存量、挖掘增量。二是引导新型建材企业实施一批转型升级改造项目,拓展上下游产业链,着力培育一批优势产业精深加工企业。三是搭建产销衔接和推介平台,鼓励和引导州内市政建设工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示范小城镇建设、旅游开发等重点工程建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州内新型建材产品。四是强化产业协作,利用广东地区各类展销会、博览会平台,积极推荐我州玻璃和陶瓷加工企业与粤港澳等地区精深加工企业开展合作,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大项目、好项目、优项目,切实推动新型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五是引导建设单位将建筑节能、磷石膏应用、绿色建筑纳入建筑设计内容。督促施工企业按图施工,将磷石膏应用列入竣工验收条件。鼓励引导企业主动使用磷石膏建材,帮助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申报磷石膏应用补贴,提高使用磷石膏积极性。

64.加快发展生态特色食品产业,提高规模和效益。(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特色食品招商专班,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加快推动苗酸酸预制菜项目、三穗邓氏瑞光食品公司蛋制品加工生产项目、三穗汇农鸭产业公司蛋制品加工生产项目、台江食品加工及预制菜产业园、三穗东穗油茶科技公司油茶种植加工项目建成投产。二是加快推动镇远以渔兴农公司辣椒生产线开工建设。

(三)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65.加快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围绕建设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优化“一核两区”布局,加大重点园区建设力度,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已建成项目加快释放产能,加快构建上中下游有效衔接、功能配套完善的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体系,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产值增长100%以上、总量突破1000亿元。(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国资委、州投资促进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优化产业布局。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合理布局碳基材料、电解液、电池综合回收利用产业。以岑巩为重点,着力将黔东南州黔东片区打造成黔东工业聚集区新能源材料配套产业基地,进一步推动碳基材料产业集群发展。二是强化招商引资。围绕电解液、碳基材料、隔膜、电池结构件等,做实做强中游产业,围绕锂离子电池及动力电池梯次回收、再生循环利用,做优做尖下游产业。三是强化支撑保障。紧紧围绕产业布局,科学合理调整园区建设用地性质,通过向上争取用地指标和清理闲置土地,做好做实产业用地储备,全力保障产业项目用地。

66.全力打造云服务首位产业,围绕华为云完善产业生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增长18%。(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2023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增长18%。一是开展“大数据项目建设年”活动。完善大数据项目库,按照“四个一批”的工作要求,持续做好重大项目建设跟踪服务。二是通过万企融合培育产业新生态。积极引进和培育网络货运、数字金融、直播电商、工业互联网、智慧文旅、智慧医养、数据安全、元宇宙等平台经济型企业。三是着力提高我州整体数商。强化政府侧、企业侧人才培训,举办针对大数据系统的综合培训,开展数字化转型宣贯;紧贴产业链关键环节的需求,搭建人才培育平台,鼓励校企联合培育人才,建设软件工程实训基地,着力培养产业发展需要的软件业高端人才、高技能人才。

67.加快壮大数字产品制造业,培育区块链、北斗应用、人工智能、信创、数据清洗加工等新兴数字产业,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增加值增长20%。(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2023年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增加值增长20%。一是开展“大数据项目建设年”活动。完善大数据项目库,按照“四个一批”的工作要求,持续做好重大项目建设跟踪服务。二是重点围绕“5+N”现代工业体系抓招商抓项目,招引一批融合型企业。三是培育更多数据领域专精特新企业。加快建设州移动数据中心、州联通数据中心、州电信数据中心,鼓励运营商承接集团算力业务。继续推进榕江文旅元宇宙实验室、贵州省工业互联网产业学院建设,孵化新兴产业。

68.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推动企业“上云用数赋智”,累计上云企业突破3万户。(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开展“大数据项目建设年”活动。完善大数据项目库,按照“四个一批”的工作要求,持续做好重大项目建设跟踪服务。二是重点围绕“5+N”现代工业体系抓招商抓项目,招引一批融合型企业。三是培育更多数据领域专精特新企业。加快建设州移动数据中心、州联通数据中心、州电信数据中心,鼓励运营商承接集团算力业务。继续推进榕江文旅元宇宙实验室、贵州省工业互联网产业学院建设,孵化新兴产业。

69.加快发展中医药产业。出台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坚持企业带动、文旅带动、市场带动,推进药号资源优化整合,支持中医药企业发展壮大,围绕道地药材和优势单品建设一批产地交易市场。(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医保局、州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制定出台《黔东南州推动中医药苗侗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攻坚行动计划(2023-2030年)》,深入推进“黎从榕”打造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充分发挥中医药苗侗医药特色和优势,强化全要素保障,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和政策机制,实现中医药、苗侗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将飞云岭药业列入亿元企业重点培育,支持国药集团(贵州)血液制品公司实施技术改造及新产品研发。鼓励企业申报新型工业化基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等,培育一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省级健康医药龙头企业。三是围绕黔东南高新区健康医药主导产业为中心,鼓励支持州内医药制造企业入驻高新区,集成收购、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产-供-销”产业闭环,做优做强中医药加工上下游产业链。四是积极引进优强医药企业落户我州或与州内健康医药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培育一批主业突出、优势明显、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加快推进国药集团新冠肺炎特异性免疫球蛋白产业化项目等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签约落地。积极组织全州健康医药加工企业对接佛山健康医药产业,利用好佛山对口帮扶机制,大力引进精深加工项目落地黔东南。五是鼓励企业谋划中医药项目申报省新型工业化基金、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资金支持,培育一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省级健康医药龙头企业。六是强化全州重点医药建设项目的要素保障工作,加大督促力度,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时按期建成投产,切实发挥效益。

(四)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70.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培育省级示范物流园区2个、A级物流企业达到100户以上,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提高水运、铁路货运占比,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比率下降到14.5%左右。(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邮政管理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加大物流企业省奖补政策宣传,鼓励物流企业发展增值服务,提升竞争力,积极组织申报国家A级物流企业。国家A级物流企业达到2户以上。

71.大力发展现代金融业。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创新发展,深化与全国性金融机构总部战略合作,持续加大各类金融机构、资金和人才引进力度,常态化精准开展政金企融资对接,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州金融办,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人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黔东南州银保监分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持续培育和壮大现有金融业态,不断完善全州金融机构体系建设。二是持续推进全州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健康发展,稳妥推进全州农信社机构改革工作,支农支小力度不断加大。三是常态化开展“政金企”融资对接活动,分行业、分县(市)组织更加精准的融资活动,全年不低于6次。

72.加快发展康养产业。重点发展避暑康养、医药康养、温泉康养、运动康养、旅居康养、森林康养六大产业,打造国内一流度假康养目的地,打响“康养到贵州”品牌。(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林业局、州医保局、州卫生健康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积极开展康养产业调研工作,围绕避暑康养、医药康养、温泉康养、运动康养、旅居康养、森林康养六大领域谋划储备一批康养项目,推进康养产业发展。

73.加快发展研发设计、会展、科技服务、商贸流通、节能环保、健康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商务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制定印发《黔东南州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统筹各责任部门制定细化工作计划,健全完善工作调度机制,加快推进研发会计、会展、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

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强省

(一)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74.加强“3+1”保障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确保有劳动力搬迁家庭一户一人以上就业,及时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牵头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生态移民局,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局、州医保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农户100%纳入监测管理,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一是加强日常动态监测,及时精准纳入。实行好一月一核查、一月一调度、一月一研判常态化监测机制,围绕农户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进行排查,优化识别程序,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识别纳入。二是加强返贫致贫风险分析,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和发展需求,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三是开展“3+1”保障排查,问题动态清零。上半年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和“回头看”,查缺补漏,做到问题动态清零。四是结合全州“大走访”、“敲门行动”等工作,帮扶干部每月至少走访1次未消除风险的帮扶监测对象,每季度至少走访1次帮扶脱贫户和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排查、宣传政策和人居环境整治,提高帮扶认可度。

75.持续实施脱贫人口增收专项行动,高质量做好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的脱贫人口增收工作,脱贫人口收入增长15%以上。(牵头单位:州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持续实施脱贫人口增收专项行动,高质量做好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的脱贫人口增收工作,脱贫人口收入增长15%以上。一是持续实施脱贫人口增收专项行动,以强化动态监测、产业联结、就业帮扶、易地搬迁后扶、帮扶协作、示范带动“六大机制”为抓手,紧盯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二是全面落实低收入脱贫人口增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快实现现有人均纯收入在低保线以上1万元以下的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超过1万元。

76.持续深化粤黔东西部协作,全面落实两省关于建立更加紧密结对帮扶关系的部署,持续推进粤企入黔“双百”行动,拓展产业、劳务、消费、人才等重点领域协作。(牵头单位:州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投资促进局、州工商联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新增引导落地投产企业实际到位投资额县均1.5亿元以上,新增注册落地企业每县2家以上。一是巩固粤企入黔“双百”行动成果。在区县结对基础上,鼓励开展跨区域招商,用好佛黔协作直通车、五个专班等渠道,帮助广东企业解决投资落地中的问题。二是落实以奖代补政策,提高广东企业投资积极性。三是围绕黔东南州构建“5+N”现代产业体系、实施“6个100万”提升工程,以及打造大湾区“桥头堡”等重点工作,佛山市相关部门和各区积极支持工作组及黔东南驻粤招商工作队开展招商引资,组织广东(佛山)水产、农特产品精深加工、陶瓷建材、木材家具、医药制药、文化旅游、服装电子等行业的企业、协会、商会等到黔东南州投资,进一步拓展县产业、劳务、消费、人才等重点领域的协作。

77.分类盘活闲置低效扶贫项目资产,确保持续发挥效益。(牵头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移民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持续开展盘活闲置低效扶贫项目资产专项行动,采取“边查边盘,一体推进”方式,按照强化管理自营盘活一批、租赁运营盘活一批、招商引资盘活一批、重组整合盘活一批、改造提升盘活一批、以资抵债盘活一批、收股转包盘活一批、产权交易盘活一批、核销损失处置一批等“九个一批”盘活措施,制定盘活方案,加快完善管理手续,同步开展确权,统筹推进、协同开展清理排查和扶贫项目资产盘活工作。

(二)坚决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应安全

78.持续提升粮油生产、储备、加工能力。(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推广抗性好、产量高、适应性强的粮油高产品种,推广轻简高效育秧技术、复合种植技术等。依托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耕地轮作、绿色高质高效等项目,示范带动全州粮食生产发展,强化病虫害监测防控。二是加快粮油仓储设施项目建设,建成州粮油储备中心、雷山县粮食储备物流产业园(二期)、麻江县粮食储备冷链物流中心、三穗县县级粮食储备库等项目。2023年全州新增粮油仓储设施仓容10万吨以上,粮食加工能力争取达到日产2800吨以上。三是优化粮油加工产能布局,补齐应急加工短板,争取应急加工企业实现县(市)全覆盖。

79.坚决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规范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77万亩,粮食和油菜单产分别增长2%、3%,完成国家下达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任务。(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2023年全州粮食和油菜单产分别增长2%、3%,完成省级下达的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任务。一是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打造各县(市)高标准农田示范点,加强项目管理和工作督导,推进完成2023年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1万亩任务。二是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维护农田属性,保障粮食安全,部署调度各县(市)开展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调度督导各县(市)加快推进“补充耕地专项行动”。三是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

80.切实减少粮食生产、储存、加工各环节损耗,降低储备成本,坚决杜绝浪费行为。(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2023年全州粮食加工综合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水稻机收损失率降到3%以下。一是引导粮食加工企业适度加工,降低加工环节损失率,大力发展粮食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支持粮食加工企业发展先进产能,更新加工生产设备,开展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二是利用全州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为农户、粮食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提供烘干等服务,降低粮食损耗率。三是加大水稻机收减损技术培训力度,开展水稻机收减损大比武活动。

81.扎实做好重要农产品保供稳价。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生猪、蔬菜等重要民生产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做好“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加大2023年“菜篮子”重要农产品保供基地建设,增加市场供给。二是加强走访服务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好“菜篮子”农业经营主体惠企纾困政策。三是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组织好“菜篮子”重要农产品产销对接,密切关注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变动情况,加强市场价格巡查检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确保“菜篮子”商品价格基本平稳。四是加大对技术人员、产业主体、从业农户的技术培训及服务力度,实施单产提升工程。五是加强“菜篮子”重要农产品保供工作调度,确保重要农产品产得出、供得上,满足市场供应需求,增强“菜篮子”商品市场调控能力。

(三)推动乡村产业升级

82.巩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成果。聚焦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和林下经济,优化种植养殖结构,提升产品品质,打造特色品牌,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产值增长5%。(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林业局,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围绕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实施中药材、油茶、茶叶、精品水果、商品蔬菜、稻鱼增养“6个100万”提升工程,推进优势单品规模化突破,打造一批在全省具有影响力的优势产业集群。2023年,中药材新增种植面积4万亩、提质20万亩;油茶新建种植面积12万亩、低改13万亩;茶叶新增种植面积1万亩、提质10万亩;精品水果新增种植面积2.5万亩、提质30万亩;蔬菜新增“菜篮子”基地20个以上;稻鱼增养提升推广面积60万亩。

83.新增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30个,积极推动“黔货出山”。(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供销社、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林业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制定2023年黔东南申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的工作方案,力争新建5个以上。二是做好全州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申报指导,调度各县(市)的申报情况,加快推进申报工作。三是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作办公室对接沟通。

84.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以县域为主体,推进原料基地与加工企业优化布局,积极发展净菜生产等加工,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62%以上。(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林业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加强原料基地建设,提升农产品加工原料本地化保障水平。二是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继续建设农产品初加工设施,推动现有设施装备升级改造,提高设施利用率。三是鼓励产学研合作,开发适合黔东南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四是抓好龙头企业引进和培育,着力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培育农产品加工企业集群。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产业链完整的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

85.拓展农业观光、体验等多种功能。(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林业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依托全州农业农村特色优势资源,开发和挖掘农业多种功能和乡村多元价值,大力发展农业文化体验、乡村休闲、健身康养、观光农业等产业新业态,以精品民宿为载体提升特色田园美丽乡村旅游的配套功能,不断拓宽农文旅融合的深度和广度,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2023年,全州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2100家,休闲农业累计产值50亿元以上。

86.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完善联动带动机制,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加快发展,新增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8户、规上农业企业50户,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达2000家以上。(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林业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积极向中央、省、州争取对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政策及资金扶持,通过政策支持、资金扶持等方式,促进我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二是持续开展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培育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各县(市)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并开展第十七批州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三是开展示范创建,立榜样、树标杆,积极推动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工作,指导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录入,规范全州家庭农场规范化经营发展。

87.加快补齐农业科技服务短板。开展山地农业核心技术攻关,大力推广良种、良法,推进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50%左右。(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林业局、州农科院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全力实施好2023年水稻看禾选种工作,展示评价水稻品种100个以上,因地制宜筛选良种推广。二是加强水稻钵苗商品化育秧工作,加大推广规模,力争全州实现可移栽大田钵苗秧10万亩以上,实现“一苗多用”良法的扩大覆盖面。三是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保障我州农民购机需求。四是开展农机化项目建设行动,进一步强化项目带动,突出示范引领,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全州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五是夯实人才基础。建立州、县(市)两级培训机制,州级举办农机技术推广、农机统计、安全监管、农机合作社等培训不少于3期,县级培训不少于4期160人次,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区、油菜全程机械化示范点和大豆玉米示范点农机技术培训实现全覆盖。

(四)稳步推进乡村建设

88.持续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全覆盖。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20%,30户以上自然村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70%。(牵头单位:州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贯彻落实《黔东南州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持续整治农村人居环境。二是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全覆盖。三是加强城乡污水统筹,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14.8%。四是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不断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30户以上自然村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90%。

89.深入实施“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健全用好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更好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积极的群众性文化活动,让文明新风润泽乡村。(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居)民议事会、禁赌禁毒会等群众自我管理组织,针对滥办酒席、高额彩礼、薄养厚葬、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进行治理。推广“积分制”“道德榜”“红黑榜”“合约食堂”模式。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点),广泛开展移风易俗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推进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持续开展送影送戏送展览下基层等公益文化活动,倡导全民阅读,组织开展“新时代乡村阅读季”“中国农民丰收节”及群众节日民俗活动等,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五、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大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加快重点领域改革

90.落实西部大开发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及首批国家授权事项清单。(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印发实施《黔东南州建设西部大开发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认真高效落实首批国家授权事项清单,强化统筹调度,加快推动《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重点改革事项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91.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支持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有序推进重点领域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牵头单位:州国资委,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按照《“十四五”黔东南州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规划》,指导州属国有企业按照功能分类和主业定位,紧扣“四新、四化”战略,推动国有资本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产业聚集。

92.推动地方国有平台公司市场化实体化转型取得突破。(牵头单位: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国资委、州金融办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将平台公司债务化解纳入全州债务调度,督促公司及时偿还到期债务,化解债务风险。二是督促指导州属国有企业、凯里市、麻江县推进“一企一策”方案制定及执行。通过整合资产资金资源支持国有平台公司市场化、实体化转型。

93.深入推进国有景区“三权分置”改革。(牵头单位:州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州国资委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2023年完成施秉县、镇远县A级以上国有旅游景区“三权分置”改革试点,为下步景区全面推进改革充分发挥“探路子、作示范” 作用。制定《镇远古城国有旅游景区“三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杉木河公司A级国有旅游景区“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改革试点任务,按照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计划推进。

94.推进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探索推进零星矿产资源储量市场化交易改革试点,推进“净矿出让”。(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林业局、州税务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按照《贵州省探索零星矿产资源储量交易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规定对零星矿产资源进行出让。二是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矿业去净矿出让登记工作规程(试行)》(黔自然资办函〔2022〕67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选定地热和矿泉水作为我州“净矿”出让的试点矿种。三是加强对改革试点的督促指导,对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省级并提出相关建议,促进改革事项落实。

95.加快电力市场化改革,深化电力现货、绿电、绿证等交易。(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凯里供电局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加强对新能源企业的宣传,积极引导华润集团、广东能源集团、中广核集团在我州的风电项目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推动电力体制改革。

96.深化水务一体化改革。(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全面加强城镇供排水管网建设改造。压紧压实各县(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各县(市)积极开展城镇供排水管网项目建设,确保超额完成我州2023年城镇供排水管网建设改造265公里的目标任务。二是有序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由镇向乡延伸,完成13个建制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是深化乡镇供水、污水处理费征收机制改革。发改部门联合水务部门加快启动乡镇供水、污水处理费的定价及征收工作。

97.推进供排水价格改革。(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水务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持续指导有意向调整城镇供水价格的凯里、黄平、施秉等县(市)按程序规定进行调整。二是持续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核定并指导各县(市)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及相关规定,对符合定价条件的中小型水利工程科学合理制定供水价格。三是创新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合理制定和调整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立农村污水处理收费制度。

98.深化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制定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出台规范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省对市县增量集中机制、建立县域经济财源建设配套措施等制度办法,激活市县发展产业、培植财源、涵养税源内生动力。(牵头单位: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国资委、州税务局、人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积极配合开展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在省级制度框架下,指导各县(市)全面强化开发区预算管理,健全开发区体制机制。二是积极对接省财政厅对市县增量集中机制,争取政策在“定比增量集中”调整为“固定上解”后,减少对我州市县的集中额。三是积极争取省级对我州县域经济财源建设激励奖补,激发经济基础较好的县(市)大力发展产业。四是围绕全州“5+N”工业体系,继续贯彻落实好《黔东南州加强财源建设促进财政增收三年行动方案》,指导各县(市)做好企业培育,厚植涵养财源。

99.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着力培育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稳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重点改革,盘活农村闲置土地、房屋等资源。(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稳慎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重点改革,待国家批复试点县后,督促试点县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一是推动试点县编制好村庄规划,为入市提供规划保障。加快完成县(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为入市提供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二是完成好2023年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等年度目标任务,盘活存量土地。三是按照《黔东南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继续抓好凯里、榕江、麻江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工作试点推进;积极组织申报、实施2023年省级“三变”改革示范村项目,探索多种“三变”改革实现方式。

100.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州林业局,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由州林业局成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相关职责任务。二是做好林权确权工作,完成林权档案及林权登记移交工作。三是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深入了解集体林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做好政策性森林保险,确保政策性保险覆盖林权抵押贷款等工作。

(二)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101.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资金要素获取等支持政策,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着力营造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政策环境、社会环境。(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工商联,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市场监管局、州投资促进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通过着力推进政策落实、领导干部联系企业、扩大民间投资、降本减负、营商环境整治和金融服务等“六大专项行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开展涉企政策宣传解读,推动政策进商会、进企业,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二是搭建政企沟通协商平台,推动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用好立法协商、法律维权、法治宣传、商会调解等工作机制和载体,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权益。三是防范化解民营经济领域重大风险,加强稳健经营、安全发展教育,帮助企业健全内部治理体系。鼓励州内融资性担保公司向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尽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102.建立以企业家获得感为导向的营商环境制度。(牵头单位:州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工商联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坚决贯彻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优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创新环境、要素保障环境,全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以打造贵州省营商环境提升示范点为契机,构筑“服务和效率高于周边、成本和负担低于周边”的营商环境新高地。对标大湾区政策体系,推动业务办理全流程再造,推进与大湾区跨省通办、联办和双向审批,打好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持久战,让企业办事更高效便捷。支持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对营商环境“揭短”“挑刺”,实现对营商环境全方位监督。

103.深化“政策找企业、企业找政策”机制,推动干部上门送政策,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大力整治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以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树立“贵人服务”的“好口碑”。(牵头单位:州投资促进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工商联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印发实施《关于持续做好助企纾困工作的通知》,统筹调度各县(市)、州各有关部门持续抓好政策梳理上架,做好企业走访服务,加强助企政策兑现,促进全州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平稳发展。继续开展减税降费、资金奖补、产业政策等政策梳理,形成惠企纾困宣传手册。

104.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以“五个通办”为抓手,打造全链条全要素全周期服务的“企业之家”,提升服务企业服务项目能力水平。(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深入推进“一窗通办”,持续强化协同配合业务联动,更大范围地实现业务集成的联动,整体提升综合窗口业务承接能力。大力推动数据信息互认共享,持续深化“一网通办、一证通办”。二是全力做好“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推出一批支持经济复苏回暖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实现省域范围内的全省通办,探索高频热点事项向乡村延伸。三是打造“企业之家”,畅通企业与政府的沟通渠道,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优质服务。

105.深入实施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新增市场主体60万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0户、服务业企业400户,培育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户以上。(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2023年全州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0户。一是制定规上服务业企业2023年度入库计划,建立拟入库企业培育清单,加强企业精准度服务。二是用好省级每户10万元、州级每户5万元入库奖励资金,加强企业宣传引导,激发企业入库积极性,确保全年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0户。三是加强跟踪问效。对重点培育对象采取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各级工信部门服务企业情况。对申报企业及时跟踪审核结果,提高入库通过率。

(三)开展新一轮产业大招商

106.将今年作为“产业大招商突破年”。构建省市县高效协同的招商工作机制,接续开展“双千百场”“夏秋攻势”大招商行动,力争全年引进优强企业1600家以上,新增产业到位资金5500亿元左右,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以上。(牵头单位:州投资促进局、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金融办、州林业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2023年全州引进优强企业110家,新增产业到位资金400亿元。一是强化“一把手”带头招商和领导包保项目责任制,按照“州领导带头、部门推动、县(市)落实、园区落地”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州产业大招商领导小组牵头抓、县(市)、园区主体抓、专班和部门协同抓的联动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前后互动、齐抓共管的大招商工作格局。二是围绕“5+N”现代产业体系抓招商,围绕我州重点打造的矿产资源精深加工、再生资源循环材料、特色食品、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大健康医药5大主导产业,新能源材料、白酒、轻纺、运动装备制造、民族民间工艺品、大数据电子信息等N个特色产业开展攻坚突破。三是以开展“双千百场”“夏秋攻势”招商行动为契机,依托省级组织的数博会、生态文明论坛、旅发会、酒博会、高交会等重大活动平台,围绕“5+N”现代产业体系,在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湘成渝等重点地区、重点城市开展专题招商活动。持续开展网络招商,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介平台发布项目、推送政策。用好各类资源开展系列规模适度、针对性强、实效性好的专题招商推介和接洽活动。四是结合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用好国际合作资源,围绕新能源、康养旅游、工业制造、特色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借助各类招商展会平台开展外资招商活动,确保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以上。

107.强化领导带头招商。把产业大招商作为头号任务,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把自己作为招商队员、招商队长,拿出“扫楼”“蹲点”的劲头,全力争取引进一批优质项目。(牵头单位:州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金融办、州林业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州党政主要领导每年分别外出招商不少于6次,县(市)党政主要领导每年分别外出招商不少于12次。一是研究全州2023年产业大招商突破年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点招”工作任务。二是围绕“5+N”主导产业谋划对外招商项目,推动产业链集群发展。三是赴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等地区开展小分队上门招商,通过“线上谈、网上联、云上签”视频连线和“实地考察、项目推介、座谈洽接”等线下交流方式,会见和拜访500强、行业龙头企业,积极引进重大产业项目。

108.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开展招商。瞄准粤港澳、长三角、京津冀、成渝、华中等重点区域,大力推进央企、民企、外企入黔,积极开展网络平台企业专题招商,用好中企会等商协会资源开展系列招商活动,办好全国优强民营企业助推贵州发展大会暨2023全球贵商大会。(牵头单位:州投资促进局、州工商联,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国资委、州金融办、州林业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面向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湘成渝等重点地区、重点城市,充分发挥州政府驻外机构、驻点招商队以及我州聘请的招商专员作用,利用资源开展以商招商。一是加强与省工商联对接联系,积极做好全国优强民营企业助力贵州高质量发展大会暨2023全球贵商大会有关工作。二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搭建“走出去”“请进来”平台,邀请优强民营企业到黔东南考察,争取落地一批优强民营企业。

109.强化招商考核。完善考核办法,对地方、产业部门、驻外机构招商工作进行严格考核,确保产业大招商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州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督促检查。州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目标制定、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价工作;强化督导,形成台账,建立对州级产业发展招商专班、县(市)、州直部门、园区招商引资情况及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月报机制。二是协调调度。州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总责,牵头抓实招商引资“找资源、搞协调、抓调度”工作。每季度召开1次招商营商工作调度会,对项目推进存在的问题进行研判和分析,确保项目快签约、快落地、快投产。三是绩效考核。落实“双清单”、压实“双责任”,对专班、县(市)、州直部门、园区招商引资情况进行月通报。对服务意识不强、措施不力、推进缓慢、议定事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约谈。对因工作重大失误,造成重点签约项目终止等情况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程序严肃追究责任。四是结果运用。对各县(市)、园区、州直部门招商引资工作实行年度考核,制定考核办法,纳入州直部门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体系,提高考核权重占比。

(四)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

110.坚定不移沿着“一带一路”特别是沿着中国—中南半岛、孟中印缅经济走廊走出去,用足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政策,加大力度开拓东南亚、南亚市场。(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加快完善黔东南州走出去主要通道建设,积极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国家区域战略。制定《黔东南州2023年全力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建设攻坚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十大工程”,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筹备好粤桂黔滇川高铁经济带联席会议,乘势宣传黔东南。充分利用RCEP协定生效机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鼓励企业与RCEP成员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开展国际贸易,提升全州外贸总量。

111.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三角等区域发展。(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投资促进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落实《贵州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交流合作》《贵州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实施《黔东南州2023年全力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建设攻坚行动计划》,配合推动贵广铁路提质改造、瓮马铁路南延伸线项目等一批重大对外通道项目建设,加快提升互联互通水平。二是积极实施黔东南州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综合物流体系建设工程,不断完善我州现代物流体系,推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三角等区域发展。

112.加快建设多向衔接开放通道。扩大贵阳国际陆港集疏运能力,加密中欧班列,拓展中老铁路货运,开通贵阳、遵义至广州港、深圳港、湛江港双向图定货运班列和海铁联运班列,陆港年周转集装箱达到1.3万大箱、同比增长1倍以上。(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凯里海关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推动黔东南陆港转型升级。推动我州陆港与珠海港、北部湾港等港口拓展合作空间,谋划推进羊坪散货监管场所建设,推动黔东南陆港羊坪作业区、凯里西作业区扩能提升建设,与遵义、贵阳无水港形成联动,有效搭接黔粤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中欧班列、中老班列,降低我州外贸企业物流成本,提升产品竞争力。

113.促进“1+9”国家级开放创新平台提质升级。(牵头单位:州科技局,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外事办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围绕黔东南高新区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大力开展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服务工作,推动高端太阳能光伏板及PCB板生产制造基地项目、国药控股智慧物流中心项目等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做大做强园区产业产值。二是围绕黔东南高新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实施一批科技项目,推动高新区“佛黔众创空间”、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平台建设,提升园区创新水平。三是推进国家级高新区申创工作,聘请第三方机构负责编制申创工作方案及园区产业规划、战略规划等申报材料,按程序稳步推进高新区申创各项工作。

114.推动一批“走出去”重点企业做大做强。(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外事办、州国资委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支持企业开展境外投资,承接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统筹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国际产能合作。

115.力争引进进出口额超5亿元的外贸型企业10个以上,招引落地一批加工贸易型企业。(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投资促进局、凯里海关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以县(市)为主体、省级开发区为载体、产业为基础,主动开展外贸企业招商。积极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引进龙头外贸企业、综合服务企业、加工贸易企业,注重在各类招商活动中增加外向型企业招引份量,着力引进一批外向型企业。

116.力争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突破1000亿元。(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税务局、凯里海关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坚持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大力扶持雅宝研磨材、汉豪电气、亚狮龙等重点存量和增量外贸企业做大做强,夯实外贸稳定增长的市场主体基础。继续实施外贸倍增行动计划,加快发展茶叶、中药材、蔬菜、鲜活农产品等特色产品出口业务,不断优化贸易结构。持续培育和引导州内国有平台开展外贸综合服务业务,在整合资源、对外联系、人才培育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利用好境内外展会平台,结合省商务厅2023年重点境内外展会,推荐一批具有国际性开拓意愿的企业参展和组团赴海外寻找订单,助力企业利用展会平台进一步拓宽海外市场。力争货物贸易进出口突破12亿元。

117.积极拓展新业态新模式。用好“贵荟馆”省外仓,创新建设海外仓及境外营销服务公共平台,积极发展保税维修、保税融资租赁、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开通全货机服务,力争跨境电商交易额增长100%。(牵头单位:州商务局,责任单位:州外事办、州金融办、州税务局、人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黔东南州银保监分局、凯里海关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支持鼓励本地企业租赁或建设海外仓,积极发展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开展跨境电商招商行动,积极招引1-2家跨境电商龙头企业;支持外贸企业转型升级,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力争跨境电商交易额实现100%增长。

118.支持黔东南州“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黎平县、从江县、榕江县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制定《黔东南州2023年全力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建设攻坚行动计划》,加快推动“桥头堡”建设取得成效。二是争取省级尽快印发“桥头堡”《规划》《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三是统筹抓好省级部门单位已出台支持“桥头堡”的37项配套政策、12项协议的支持政策落地见效。四是抢抓东西部协作机遇,发挥两省政府支持打造“桥头堡”、两省发改部门建立的协调推进机制作用,开展粤黔两省对接活动。五是依托资源禀赋和“桥头堡”政策优势,围绕主导产业培育,积极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全年招引大湾区优强企业70家。

六、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工作,推动发展动能加快向创新驱动转换

(一)持续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

119.推进公办强校计划、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实施小学数学教学质量强基行动,做强做优县中。(牵头单位:州教育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2023年全州遴选培育第三批50所公办强校项目学校;支持麻江县率先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大力创建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有序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强化县中建设,推动出台《黔东南州“十四五”县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一是加强跟踪培育评估,加强遴选培育第三批50所公办强校项目学校。做好第一批50所、第二批100所公办强校项目校培育指导工作,完成第二批100所公办强校项目校中期综合评估。二是加强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逐步补齐优质均衡发展办学条件短板,有序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是持续调度天柱县、麻江县、丹寨县的整改工作情况,全力迎接国家实地评估验收;指导施秉、锦屏、剑河、镇远等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大力提升县域普及普惠水平。四是健全县中发展提升保障机制,缩小县中与城区普通高中教育差距,提升县中办学水平。

120.义务教育大班额消除60%以上,基本消除普通高中超大班额。(牵头单位:州教育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压实县(市)政府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全面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规划的通知》要求,督促有关县(市)按规划完成大班额年度消除任务。

12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93%、95%、92%。(牵头单位:州教育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2023年全州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目标任务分别达93%、95%、92%。一是持续实施“七大提升行动计划”,多渠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增加学位供给。二是落实控辍保学“双线”目标责任制和“七长”负责制,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持续保持动态清零。三是着力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元发展,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做好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122.实施普通高等学校理工科学科专业建设强化行动,培养更多贵州产业发展所需的理工类人才。(牵头单位:州教育局,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加快推进黔东南理工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符合《贵州省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后,向省教育厅申请黔东南理工职业学院筹设。二是积极推进黔东南技师学院新校区三期工程项目建设。三是对照高等学校设置标准,积极准备迎接省教育厅实地评估材料。

123.推进部省共建“技能贵州”,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和国家、省级“双高”学校建设,大力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牵头单位:州教育局,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积极组织全州职业院校申报“技能贵州”项目。二是开展全州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地检查,建立问题台账,督促相关学校制定整改方案,对标对表完成整改。三是支持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省级“双高”学校建设,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四是指导全州各职业院校强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完成11所中职强基学校与5家大湾区优质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124.全面推进“贵州技工”“黔菜师傅”“黔灵家政”“黔旅工匠”等重点工程和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完成职业技能培训60万人次。(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民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总工会、州妇联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全面推进“贵州技工”“黔菜师傅”“黔灵家政”“黔旅工匠”等重点工程和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着力建立地域品牌体系,以黎从榕“桥头堡”省级职业技能培训基地为依托,打造“黔东南木构工匠”培训品牌,培训“黔东南木构工匠”600名;以强化新媒体知识技能助力黔货出山为契机,打造“黔东南乡村主播”培训品牌,培训“黔东南乡村主播”600名;以州内主导产业用工需求为导向,打造“黔东南制种工”培训品牌,培训“黔东南制种工”500名;依托民族文化传承发展,打造“黔东南非遗匠人”培训品牌,培训“黔东南非遗匠人”200名。二是围绕高质量发展和州内“四化”建设需要,聚焦重点人群、产业发展和用工需求等,结合劳动力培训意愿和就业创业需求,精准开展短平快技能、中长期项目制和“马兰花”创业等培训,大力推广“证书直补”制度,2023年全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万人次以上。

125.全面提升教师能力素质。实施教师队伍能力素质强力行动,加快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牵头单位:州教育局,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利用“组团式”帮扶契机,抓好19所示范校的建设,争取佛山市中小学幼儿园与我州中小学幼儿园新增结对15所,争取大湾区选派40名校(园)长和教师到我州任职和支教。两地“三名人才”工作室开展互学、互研、互访,遴选10名台江领军人才,100名台江县三名工作室成员。二是推进实施国培计划,做好州级骨干教师培训,开展小学数学、外语教师专项培训,做好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培训专业化、标准化。三是实施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大力实施银龄讲学计划,落实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四是落实师德师风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教师减负工作。五是加强管理服务保障,提高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积极性,指导被帮扶学校在教师队伍建设、学校文化建设、教育特色建设、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上形成共赢的组团植入式对口帮扶模式,将从江、锦屏、剑河和榕江4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组团式帮扶模式向全州推广。

(二)实施产业科技创新重点工程

126.加快锂资源和磷、锰、铝优势资源成矿规律与找矿预测研究,前瞻性开展磷伴生稀土等低品位伴生资源选冶技术攻关。(牵头单位:州科技局,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围绕我州重晶石、石英砂、铝土矿等重点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和高质化利用进行调查研究,积极引导科研单位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争取我州科研单位主持或参与有关课题研究项目实施。二是通过开展“千企面对面”科技服务行动,努力在我州优势矿产--重晶石上下功夫,引导企业积极开展钡化工精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延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产业链,提升副加值,助力天柱化工产业园区发展。三是围绕矿产加工环境问题强化技术攻关,重点在钡渣综合利用、赤泥无害化处理等固体废物技术攻关,解决矿产精深加工的环境保护技术难题。

127.加快推进智能采掘、智能建造等重大科技产业工程,着力突破煤炭地下气化、磷石膏和锰渣综合利用等一批“卡脖子”薄弱环节,推动优势矿产资源数字化勘查开发等10项以上重点科技成果转化。(牵头单位:州科技局,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明确重点科技成果转化方向,积极争取实施省级智能采掘项目成果转化。二是加快推进智能建造重大成果转化股权投资项目实施,推动股权投资公司组建并运营。指导做好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基于网络协同制造技术的木结构民居大规模定制产业化示范”实施。三是围绕我州“5+N”工业产业体系和“6个100万”提升工程,争取立项实施省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8个以上,支持立项实施州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4个以上;组织申报2024年省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30个以上。

128.聚焦产品创新,深入实施规上企业研发活动扶持计划,支持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打造示范性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00户。(牵头单位:州科技局,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通过项目支持、科技特岗选派、后补助资金等方式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积极开展研发活动,加大研发投入。二是围绕我州“5+N”工业产业体系和“6个100万”提升工程,争取立项实施省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8个以上,支持立项实施州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4个以上;组织申报2024年省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30个以上。指导做好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基于网络协同制造技术的木结构民居大规模定制产业化示范”实施。三是加快现有科技企业孵化器提质增效,推动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引进5名专业双创孵化运营管理人员到我州开展平台运营管理。四是建立黔东南州2023-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通过集中培训、实地走访等方式,精准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23年,力争规上工业企业有研发活动数占比突破40%,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40家以上。

129.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牵头单位:州科技局,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改革,制定并印发《黔东南州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方案》。二是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发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管理系统,力争2024年度州级科技计划实现全程网办。

130.深入推进“科技入黔”。(牵头单位:州科技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加强与广东省佛山市东西部科技协作,拟定科技协作年度工作计划,推动东西部科技协作事项落实。二是面向大湾区等地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大力开展科技研发招商工作,邀请优强企业8家以上来黔东南州投资考察。三是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快与广东省农科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等大湾区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合作,推动大湾区科技成果1项以上到黔东南州转化。四是吸引大湾区等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加入黔东南州科技人才“蓄水库”,力争“蓄水库”入库人才突破260人。以实施科技计划项目柔性引进科技创新人才20人以上,推动科技人才到企业开展科技服务。

(三)加大人才引进培养服务力度

131.优化实施“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实施高校毕业生留黔行动、“银龄计划”,办好贵州人才博览会,新增人才资源30万人。(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生健康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积极制定完善人才引进措施,配合抓好高校毕业生留黔行动、“银龄计划”的实施。2023年重点引进企业创新人才不低于20名,引进“银龄计划”专家不低于10名。收集2023年全州医疗、教育、科技领域“银龄人才”需求计划,将“银龄计划”引才范围扩大到州内外退休专家人才,重点面向佛山引进退休专家人才,充分发挥退休专家人才作用。二是组织参加第十一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广泛收集和发布用人信息,帮助用人单位引进各类人才。三是邀请省委组织部到我州开展专题培训,围绕“百千万人才”年度引才计划任务数,督促牵头部门做好认定申报,并积极协调落实有关政策待遇。支持和鼓励各级事业单位加大公开招聘力度,力争总体计划数不低于上一年度。

132.加大各类人才资格认证培训力度。(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大力实施“技能贵州”行动,深入推进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学生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双证书”行动,强化技能人才评价规范管理,开展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10000人次以上。二是认真组织州本级并指导各县(市)、自主评审单位开展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

133.举办首届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牵头单位:州总工会、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发挥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评作用,组织职业院校师生、企业职工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按规定获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二是组织开展贵州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黔东南选拔赛,2023年举办“中国梦·劳动美”黔东南州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系列活动9场次。

134.加大人才市场建设力度。(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推进公益性劳务公司实体化运行,积极培育一批具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引进一批国内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年内州及各县(市)至少各引入1家以上优质市场化人力资源机构,培育1个以上规范化零工市场;州级培育2家中小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135.落实重点人才“蓄水池”等政策。(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依托贵州省重点人才“蓄水池”服务平台,开展省级重点人才“蓄水池”申报;及时出台州级重点人才“蓄水池”,在4月底前发布一批需求。

136.完善人才有序流动机制,引导人才到产业和基层一线创新创业。(牵头单位: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继续落实基层公开招聘倾斜政策,放宽年龄、学历,执行定向招聘措施,引导和鼓励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137.持续推进青年友好型成长型省份建设。(牵头单位:团州委,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聚焦青年关注关切的教育、婚恋、就业创业、住房等领域,各职能部门出台系列普惠性青年发展政策,逐步提升青年获得感。二是围绕青年发展规划“十大领域”“十大工程”充分挖掘本地区资源禀赋,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黔东南经验,更好服务青年成长发展。三是打造一批青年友好型社区(村寨、街区)、青年友好型场馆(基地)等,致力于青年友好阵地随处可见,有为青年无处不在。四是指导好全国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省级规划县域试点城市建设。

七、下大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坚定不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一)纵深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138.深入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等整改,开展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压紧压实各县(市)、州直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和各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推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其“回头看”、历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除“鱼洞河”以外的问题在2023年全面完成整改,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的8个问题12条措施。二是对中央和省级历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件、近年来省和州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等全面开展核查督导,巩固提升问题整改成效,组织各行业领域全面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摸底,认真做好迎接2023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准备。

139.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五场战役”,深入推进主要河流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保持65%以上。(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深入打好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生态环境风险防控防治攻坚战。二是加快推进赤泥等工业固废无害化处置综合利用的研发,重点针对赤泥等工业固体废物,继续寻求赤泥综合利用突破点,推进企业加强与相关科研院所的合作研发,推进工业固废无害化处理。三是积极引导州内有条件的水泥等建材企业消纳磷石膏固废,有效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140.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问题从严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专项行动,保持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林业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常态化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二是持续推进“网格化”监管,深入贯彻落实“三三制”工作法。三是深入开展“利剑行动2021-2025”、打击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控数据作假、打击第三方弄虚作假等专项行动,保持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四是开展“大督查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行动,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非煤矿山、畜禽养殖、饮用水源和环境安全风险隐患较大的涉危、涉重、涉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排查整治。

(二)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

141.实施武陵山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等重大生态工程,持续推进赤水河、乌江、清水江等流域生态修复。(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业局等单位和有关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州自然资源局结合贵州省苗岭山脉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黔东南州)项目,根据工作进度计划做好项目察勘设计、施工、督查以及竣工验收,2023年完成我州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积5550亩。二是州生态环境局积极争取丹寨县东湖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丹寨县东湖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获得专项资金支持;加快实施剑河县源江河及八郎溪、白浪溪支流污染源治理项目建设,尽早发挥项目生态环境效益。三是州财政局及时下达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

142.深入推进国土绿化,加快国家储备林建设,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完成营造林266万亩、树种结构调整60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6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2980平方公里。(牵头单位:州林业局、州水务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全州2023年计划完成营造林39.28万亩、国家储备林23万亩、树种结构调整4.5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3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260平方公里。一是深入推进沅江源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管理,抢抓年初春季和年末秋冬季苗木栽植季节,做好退化林木采伐及补植补种工作。二是以《贵州省水土保持规划》和《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为引领,高质量完成2023年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持续开展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压实各县(市)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统筹各部门多渠道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14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业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载体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工作。

144.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开展“贵州生态日”系列活动。(牵头单位:州水务局、州林业局、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及时组织召开总林长会议、林长联席会议,强化统筹协调和部门沟通协作。推动各级林长认真按照任务清单、林长令等文件,组织开展巡林及督查检查,推动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难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围绕省林长办反馈的突出问题和我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面临的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涉林资金兑现等主要问题,通过一县(市)一单、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及时督促有关县(市)及相关部门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涉林问题整改取得实效。二是完成5条最高设省级河长河流“一河一策”2023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做好“贵州生态日”省级河长巡河服务工作。组织召开州级河长制联席会议,开展全州“保护母亲河 河长大巡河”活动,督促河长巡河发现问题整改。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去存量,遏增量,保持全州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清零。三是印发实施《黔东南州“贵州生态日”系列活动总体方案》,在6-7月组织开展“贵州生态日”及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

(三)积极探索推进制度创新

145.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快5个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推进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县级试点工作,推动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市场化交易。(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州统计局,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气象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建立健全黔东南州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至少办理两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二是根据国家《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和省统计局生态总值核算方案,加强对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框架结构、具体指标含义等内容的培训,督促雷山县收集、研判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数据,编制生态产品清单,做好雷山县2018至2022年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工作,持续推进雷山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三是组织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加快建设水权交易、排污权交易等生态产品交易体系。

146.深化林业碳汇、林业碳票试点。(牵头单位:州林业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州金融办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巩固森林生态系统碳汇存量。实施林草资源总量管控,严格用途管制、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确保碳汇资源安全。二是采取多种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森林碳汇增量。科学配置林草植被,宜封则封、宜造则造,营造混交林,通过森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等方式,提升碳汇资源质量。三是加强碳汇监测和业务培训,提高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能力。根据省林业局的统一部署,通过大力开展业务培训,着力提高森林、湿地、草原生态系统碳储量和林业碳汇“一张图”的监测能力。四是积极搭建碳汇融资交易平台,建立健全碳汇运行管理机制,推进林业碳汇、林业碳票试点。推动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职责,组建业务指导小组,按政策要求积极对接有实力的企业到我州开展林业碳汇项目开发,重点依托国家储备林、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推进林业碳汇、林业碳票试点工作。

147.加快省级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县建设。(牵头单位:州金融办,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指导雷山县做好省级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县建设工作,加快绿色金融产品、服务模式创新。二是不断提升全州绿色金融发展水平,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确保绿色信贷增速高于全州贷款增速。

(四)大力推进节能降碳

148.深入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统筹做好能耗“双控”,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机关事务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印发《黔东南州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工业、能源、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生态系统碳汇5个分领域碳达峰子方案编制工作,建立我州碳达峰政策体系。二是制定我州贯彻落实《贵州省2023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将碳达峰十大行动任务具体细化抓落实,定期调度。三是举办我州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统筹调度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

149.推动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新增及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占比不低于80%。(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州机关事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围绕“2023年新增或更新公交车、出租汽车中新能源车辆比例不低于80%”目标,及时制定相应的年度工作计划。及时宣传贯彻国家、省有关新能源政策,引导鼓励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使用新能源车辆,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加强督促调度,对推广应用数据进行月调度,确保工作高质量推进。

150.推动钢铁、化工、建材、有色等重点行业企业节能降碳升级改造。(牵头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继续推进“两高”存量项目节能审查排查工作,继续做好“两高”存量项目能源审计等整改工作。对经专家评审的能源审计报告、节能规划报告及时将专家意见反馈企业,指导相关企业进一步完善。二是以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等为抓手,精准掌握高能耗企业用能情况,盯紧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减排,引导企业实施节能环保技术改造,依法依规关闭长期整改仍不达标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三是组织开展工业节能降碳、监察管理及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培训,推动工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积极构建黔东南州绿色低碳工业体系。

151.大力推广应用新型绿色建造方式和绿色建材,提高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科技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加强本地五家装配式木结构企业的培育。二是积极与北京中科未来人居产业集团、杭州杭萧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中建科技有限公司贵阳公司对接,洽谈招商引资相关事宜。三是从设计源头把关绿色建材的使用,对进入项目工地的建材进行一年两次抽检,凡未取得节能产品认定的建材不予在工地使用。四是全州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2023年我州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为80%。

八、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守住安全稳定底线

(一)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152.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深化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经营性自建房、城镇燃气、危化品、消防、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事故。(牵头单位:州安委办,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林业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坚决防范较大事故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持续保持安全生产事故“双降”势头。一是聚焦立案数、处罚金额、行政拘留人数等核心指标,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从严治理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秩序。二是督促消防、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扎实开展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双排”提升攻坚行动,落实重大风险提级管控措施,建实“双清单”,压实“双责任”,有效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组织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对风险隐患突出的地区和领域开展“靶向问诊·定向体检”式安全检查。

153.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执法效能。(牵头单位: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林业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针对具体违法行为,按照涉及的不同事实和情况进行合理裁量,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三是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及时报州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四是对未列入监督检查计划的其他企业,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同时通过购买安全生产第三方技术服务,开展“执法+专家”式执法,指导督促企业学法用法、查找隐患、加强管理、防范风险。

154.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牵头单位: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提升企业和区域的安全水平,促进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一是督促行业企业从严落实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新上企业、新建项目审批建章立制,严格审批流程,从根本上杜绝新的安全隐患。二是建实用好安全生产“双控体系”和“网格化”系统,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生产经营单位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内生动力。三是组织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滚动排查辖区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并实行提级管控,明确管控责任和措施,严防风险演变,从源头上把风险隐患管控住、排除掉。四是督促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四个一天”措施,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155.深入开展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州公安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各县(市)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以村道为重点按轻重缓急分步治理,逐步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能力。

156.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牵头单位:州应急局,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业局、州气象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救灾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统筹抓好各类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处置,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夯实防灾减灾救灾基层基础,不断提升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风险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好受灾群众救灾救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57.强化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对危急险重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实施避险搬迁。(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移民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应急局、州气象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全领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督促指导各县(市)及州级成员单位按照地灾防治职责开展各自领域的全覆盖风险隐患排查;二是全天候全方位开展隐患点管控。严格按照《黔东南州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依托地质灾害防治指挥平台,建立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化标准体系和监测预警响应管理制度;三是全覆盖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演练和宣传培训。督促指导配合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本辖区地质灾害避险预案演练工作,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四是持续推进自动化监测。积极开展自动化监测建设,推进我州隐患点自动化监测实现全覆盖;五是强化争资争项力度。督促帮助各县(市)整合各方力量,抢抓政策窗口期加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特别是避险搬迁项目)申报力度。

(二)守牢政府债务和金融风险底线

158.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系统解决和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体制机制,积极稳妥扩大县级化债试点。(牵头单位: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压实县(市)和企业的化债主体责任,与县(市)党委政府、州属国有企业签订目标责任状。督促指导各县(市)及州属国有企业按照“一债一策”要求分类分笔制定债务偿还或风险缓释计划和措施。继续向上对接汇报,争取将凯里市纳入债务高风险地区开展降低风险等级试点,降低我州债务风险。

159.做好地方新增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周期管理。(牵头单位: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谋划一批符合专项债券投向、质量高、收益好的项目,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缓解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紧张问题,带动扩大有效投资。二是抓好专项债项目前期工作,确保资金到位后项目及时开工建设。继续执行预警和通报机制,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和各要件办理,强化资金监管,切实加快资金拨付,确保项目按期完工运营。三是开展专项债券资金绩效评价,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效果,确保发挥债券资金效益。四是督促欠缴政府债券利息的县市增收节支,尽快归还欠缴省级利息。

160.持续优化债务期限结构,坚持“开前门、堵后门,化存量、控增量”,严禁地方通过国有企事业单位违规举债。(牵头单位: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从严把关新建项目,涉及财政资金安排的项目,必须明确分年度财政资金安排,并纳入预算。二是督促指导各县(市)及州属国有企业按照“一债一策”要求分类分笔制定债务偿还计划和措施,力争完成全年债务化解任务。三是严肃财经纪律,对于违规举债、存在新增隐性债务的行为进行追责问责。

161.加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化解,加快省农信社改革,支持村镇银行规范发展,强化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牵头单位:州金融办,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国资委、州供销社、人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黔东南州银保监分局、省农信社黔东南审计中心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2023年全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总体可控,23家机构监管评级在可控线以下,全年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件。一是按照省、州农合机构风险处置方案,持续深入推进农合机构风险化解,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加大不良贷款清收。二是推进富民村镇银行“多县一行”改革工作,增强村镇银行风控能力。三是持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进社区、进企业宣传活动,加大排查和涉嫌非法集资打击力度。四是组织开展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年度审查工作,对存在问题无法完成整改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上报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取消其经营许可。

162.“一楼一策”分类化解房地产风险隐患,用好保交楼专项资金,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防止房地产风险向金融、社会等领域传导。(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信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金融办、人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黔东南州银保监分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加强风险楼盘化解处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督促各县(市)严格履行《黔东南州风险楼盘处置目标责任状》,加大风险楼盘化解处置,加快保交楼工程建设进度。按照“一个楼盘、一个领导小组、一个工作专班、一名包案领导、一套化解措施、一套工作预案、一个化解(稳控)时限”要求,制定化解稳控方案,加强统筹协调,有效防范化解楼盘风险隐患。二是督促建设单位出台方案,加强与群体信访代表的沟通,定期收集反馈办理情况,确保释法析理到位;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做好相关人员思想疏导,密切关注重点人员,及时化解重大风险。三是组织住建、审计、财政等部门,抓好对借款项目原有预售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落实保交楼各项措施,用好专项借款,推动保交楼项目复工建设,提高房屋交付率,提高市场信心,稳定市场预期。

(三)守牢社会稳定底线

16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和完善政府定期研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长效机制,深化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牵头单位:州信访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州、县、乡三级政府定期每季度听取1次信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二是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动态台账,加强情况分析和风险评估,紧盯“两拖欠”、经济金融、房地产、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境等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重点领域加强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一落实化解稳定责任,确保问题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三是以“事心双解”为目标,梳理一批疑难突出信访问题,由州级领导牵头督办化解。四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推进乡镇(街道)信访联席会议机制的实体化运行,指导督促基层通过定期召开信访联席会议,及时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整合力量研究解决信访问题,从源头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164.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做到重大政治敏感事件、暴恐案事件、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刑事治安案件、重大公共安全事故零发生。(牵头单位:州委政法委、州公安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加强各级扫黑办力量,扎实开展教育、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三大行业领域整治,继续开展涉案财产执行攻坚,全面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针对排名全省后十位的三穗县、锦屏县、黎平县重点推进县开展督导帮扶。坚持高位推动政治安全工作,将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纳入《2023年州委常委会工作要点》《2023年全州政法工作要点》,加强重点人员排查教育管控,严厉打击邪教组织的滋扰破坏活动,严密防范境外敌对势力、境外宗教渗透。常态化推进“政法委、公安、信访”部门牵头的“3+N”信访维稳安保联动机制,加强涉稳信息调度处置,在早在小处置群体性苗头问题。二是依法严打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保持对“黄赌毒”“盗抢骗”“枪爆刀”“食药环”以及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突出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党的核心安全,夯实反渗透反颠覆坚固防线,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加强网络安全保卫;持续深化严打暴恐专项行动;依托“万警进万家”和政法信访系统“大走访”活动,扎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开展公安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完善规模性聚集事件应急处置体系,严防发生群体性事件;总结固化、创新完善重大活动安保模式,做好杭州亚运会等安保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努力实现“六个零发生”目标。

九、高质量办好民生实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增收

165.深入实施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制定印发黔东南州2023年促进居民增收工作方案,落实“月调度、月通报、季会商”工作机制,加强对部门和县(市)的督导,着力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等方面实现突破,全面促进居民稳定增收。

166.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稳定在70%左右。(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加强与广东省佛山市和黔东南籍务工人员相对集中城市的劳务协作,积极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10+N”公共专项服务活动,通过包车、专列、油费补贴等“点对点”有组织输出方式,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返岗和外出就业。充分发挥驻外劳务联络站作用,强化劳动力技能提升,落实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培育劳务品牌,促进有组织劳务输出,确保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稳定在70%左右。

167.进一步推广以工代赈,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安排项目劳务报酬占比提高到30%以上。(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确定黔东南州重点工程项目中能够实施以工代赈的州级重点项目清单,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梳理2023年实施以工代赈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二是加强以工代赈项目前期审查,确保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实施方案设计劳务报酬达到30%以上。三是加强推广以工代赈项目调度,定期通报州直单位工作推动情况,确保政府投资领域扩大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范围。

168.全面落实各项财政惠民惠农补贴政策,确保足额精准发放。(牵头单位: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等推广以工代赈沟通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出台2023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统发州级目录。及时下达相关涉农资金,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将50项惠民惠农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

169.深入开展根治欠薪,推进源头治理,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强化欠薪问题排查核查,动态建立根治欠薪工作台账,压紧压实县(市)和部门责任,强化部门协作,积极推行“人社+”治理欠薪模式,多元化化解欠薪问题。二是强化欠薪源头治理,加大部门协作力度,督促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从源头上有效防止欠薪问题的发生。三是强化欠薪风险隐患排查研判和稳控化解,动态建立欠薪风险台账,落实包保责任,细化稳控化解措施,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当地,坚决守住稳定底线。

170.落实落细稳岗拓岗和促进就业政策措施,完善支持就业创业政策体系。(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通过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推送就业岗位、组织开展招聘活动、落实就业创业政策等措施,完善支持就业创业政策体系,积极促进城镇新增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171.组织实施好特岗教师计划,扩大“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继续做好事业单位招录工作,扩大省属国企招录规模,高校毕业生初次去向落实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团州委、州国资委,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加大“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力度,增强乡村学校师资力量,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向上争取指标,超前谋划202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积极向省教育厅申报2023年“特岗计划”929个指标。二是加强就业引导力度,实施“三支一扶”招募计划,强化毕业生职业生涯和就业创业引导力度,争取抢抓机会,促进尽快实现就业,确保毕业生初次去向落实率达80%以上。三是抓好就业政策宣传,引导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开展支教、支医、支农、帮扶乡村振兴,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积极落实自主创业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四是力争在7月底前完成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抓好线上线下招聘会,举办重点行业、中小企业供需对接会,举办各类校园线上线下招聘活动,高质量让学生尽快就业。

172.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保持总体稳定。(牵头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扩大劳务输出转移就业。进一步深化与对口帮扶城市广东省佛山市和劳务集中地劳务协作,帮助劳动力通过东西部协作机制到省外稳岗就业。通过“一对一”推送岗位、“一站式”招聘服务、“点对点”专列专车输出、落实外出务工补贴等措施抓实有组织输出就业,提高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二是大力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加强对州内企业的用工服务和扶持政策落实,鼓励州内企业用工向脱贫劳动力倾斜。高质量开展线上线下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发挥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等就业载体作用,针对性引导和推荐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三是强化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用好用足岗位指标,对就业困难的脱贫劳动力优先安置就业。完成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稳定在55.47万人以上的年度目标任务。四是强化监测和外出就业服务。结合“春风行动”等专项服务活动,做好春节期间脱贫劳动力返乡监测和就业服务工作,引导脱贫劳动力有组织外出稳定就业。

173.失业人员再就业13万人。(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加强就失业监测,及时受理登记失业申请,精准掌握失业人员失业原因、技能水平、就业意愿等信息,建立信息台账,按照“点对点”落实就业、“人对人”落实服务要求,及时提供岗位推荐、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2023年全州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8500人。

174.全方位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牵头单位:州退役军人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税务局、人行黔东南州中心支行、黔东南州银保监分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持续以退役军人“三送一扶”机制为抓手,制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大行动方案,深入开展退役军人信息化管理、技能提升、送岗位就业、创业扶持、服务升级等五大行动,强化部门协作、精准数据统计、搭建用工平台、拓宽就业渠道、加大资金扶持,多措并举推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创业。

(二)加快提升医疗卫生水平

175.严格落实“乙类乙管”要求,保障药品、医疗设备供应,提高医疗物资储备规模,提升救治能力,全力做好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救治,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确保见医、见药、见干部,确保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局、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医保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全州建成标准重症病床571张,保留可转换床位285张;完成重症医生387人、重症护士870人的培训工作;完成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诊疗新冠病毒感染5类物质(防护、消毒、诊断检测、药品、救治等)配置工作。二是做好医疗物资储备,进一步做好新冠对症救治药品的储备工作。三是加强农村地区重点人群服务。充分发挥县、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作用,摸清村组内合并基础性疾病的老年人、孕产妇、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等人员健康情况,加强分类分级健康服务。 

176.争取新增获批2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开工建设2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启动建设50个县域医疗次中心。(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局、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财政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全力推进黔东南州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前期工作,推动8个县域医疗次中心建设,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落地,确保年内启动建设。

177.“黔医人才计划”培训骨干人才300人,持续开展基层骨干医师培训和村医轮训。(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积极派遣三级医院业务骨干2名以上参加“黔医人才计划”。二是加强乡镇卫生院骨干人员培训和村医轮训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78.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稳步提高门诊待遇保障水平,持续开展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服务。(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局、州医保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积极申报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开展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评价,提升台江县人民医院、黎平县人民医院、三穗县中医医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省级试点示范效应。组织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参加国家绩效考核。二是健全职工普通门诊保障机制,逐步扩大门诊统筹报销范围,规范统一职工、居民慢特病种待遇水平。建立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印发《州医保局州卫生健康局关于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督促引导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均在平台采购,优先使用中选品种。三是协调推进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常态化运行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机制,至少开展一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评估。四是积极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打通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实现医疗机构数据共享,提升医疗机构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进医疗机构开展远程医疗、网上预约挂号、“黔康码”就诊、智能导诊、双向转诊等智慧服务,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大力创建“互联网+健康医疗”新服务。利用互联网手段,积极探索发展互联网医疗新模式,有效利用医疗资源,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179.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快各市(州)传染病医院和综合医院传染病区建设,全面推进院前医疗急救体系管理标准化建设,加强居民健康管理和服务。(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加快推进疾控体系改革,加快组建疾控局,尽快理顺体制机制,着力提升流行病学调查、病原实验室检测、健康教育等专业能力;充实基层公共卫生专业力量,加强防控政策和防控知识培训,提升基层疫情防控能力。

(三)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180.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8元,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提高8%、15%。(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及时下达中央和省级城乡养老保险和城乡低保补助资金,落实州本级对城乡养老保险和城乡低保的配套预算,做好增发基础养老金资金测算和预算安排。及时申请拨付城乡居民各项待遇资金。二是强化领取待遇人员基础信息管理,做到“不漏不重”准确无误发放到位,确保基金安全。

181.提质改造标准化养老机构20个,打造示范型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0个。(牵头单位:州民政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完善项目前期手续,依法启动项目建设;成立项目专班,明确专人负责调度和督导,保证项目各个环节有序推进。加强督查调度,实行周调度、周研判,压实项目建设责任。

182.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3.3个。(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2023年全州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3.3个。一是加强领导,积极构建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部门联动,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二是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省级地方专项债、一般债券资金推动普惠托育项目建设进程。三是示范引领,指导各县(市)做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服务试点工作,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四是完善台账,科学管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五是积极引导开展托育服务的机构备案。六是宣传倡导,创造婴幼儿健康成长良好社会环境。

183.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05万套(间)。(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黔东南州2023年新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799套(间),建成123套(间),指导各地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土地优惠政策、简化审批流程、积极争取银行贷款和专项债,实现全年开工和建成任务。

184.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关爱保护。(牵头单位:州民政局、州妇联、州残联,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加强残疾人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率和待遇水平,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水平,开展“积善贵州·贵惠保助残行动”,继续实施好“阳光家园计划”。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质量,加强残疾儿童救助服务管理,实现有康复需求的0-6岁儿童应救尽救。全年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率达到85%以上。落实《黔东南州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办法》,全州新增至少2个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创建16个残疾人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基地,支持一批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实体带动安置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劳动增收。二是在3月8日、6月1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困难妇女、儿童关心关爱活动,积极争取“两癌”困难母亲救助金等关爱项目,组织开展妇女儿童法治宣传教育,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儿童开展维权关爱服务。三是扎实开展“人在外爱回家、人在家爱常在”专项行动,定期探访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摸清真实情况,科学评估风险等级,明确分类帮扶措施,建立关爱服务动态信息台账。加强资金筹集和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资金。

(四)更好满足群众文化需求

185.持续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建设,建成长征数字科技艺术馆等重点项目。(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州委党史研究室、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交通运输局、州退役军人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加快推进三穗良上红六军团宿营遗址保护及环境整治工程、黄平红三军团作战指挥部旧址修缮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二是推动《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黔东南段)建设保护规划》印发实施。持续开展重走长征路研培体验活动。三是积极推进清水江沿岸民族传统村落集中保护利用、“南方丝绸之路”(镇远古城建设提升项目)两个项目前期工作,加强与国家、省发展改革委沟通对接,力争纳入国家项目支持清单。

186.深化拓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牵头单位:州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水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林业局、州妇联、州残联、团州委、州气象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将“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与文明城市创建相结合,整合城镇精致管理、乡村庭院美化“两大行动”,实行“周调度、月清单、季考评”常态化管理机制,持续高位推动,强化常态化、精细化管理,奋力巩固提升全州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工作水平。

187.深化省属国有文化企业和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优秀传统文化“活起来”“火起来”,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精神生活。(牵头单位:州国资委、州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指导州演艺集团强化党建引领,促进党建经营融合发展;进一步去行政化,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执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强化目标导向,实行有效的管理考核。二是组织开展以少数民族歌舞元素为基础的民族广场舞、民族原创歌曲大赛活动,打造30种以上民族文艺精品。指导各县(市)举办20场次以上富有民族地域特色的民族节庆活动,让优秀文化活起来。三是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系列活动1000场次以上,不断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

188.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加快完善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开工建设省全民健身中心。(牵头单位:州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完成黔东南州滨江全民健身中心建设。二是完成黔东南州凯里小高山体育健身步道建设。三是完成6个社会足球场建设。

189.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省建设,创建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牵头单位:州民宗委,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全面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战略和“四区一高地”定位,努力打造“七个模范”,组织申报一批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努力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州,支持台江县创建全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县,助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地建设,积极推动“省部共建凯里学院”。支持州民族高级中学设立民族班,面向民族乡(含民族乡待遇镇)和仫佬族定点招生。

190.开展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州退役军人局,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加强双拥工作领导,完善双拥工作机制,全面掌握创城考评标准,迎接全国、全省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创建申报、考评、验收等工作。坚持“4+1”模式,深入开展“双拥一月一主题”“双拥一县一特色一品牌”“双拥在基层”“社会化拥军”四项主题活动,统筹做好双拥模范城年度检查和指导工作。广泛开展纪念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系列活动,做好双拥工作宣传报道。认真落实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双清单”工作制度,常态化做好拥军支前工作。着力打造一批军民共建示范点,营造浓厚双拥氛围。扎实做好拥军优属工作,持续拓展拥军优抚合作领域和服务内容,不断增强优抚对象获得感、幸福感、尊崇感。

(五)继续办好“十件民生实事”

191.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开展农业技能技术培训2万人次,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4万人,高职院校“订单班”毕业生就业1.5万人。(牵头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教育局,责任单位:州退役军人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结合社会发展和自身发展实际,合理选择就业岗位,多渠道多方法推进“订单班”毕业生就业工作。二是加强就业指导工作,大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符合条件的采取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6100人。三是加快构建完善分工明确、优势突出、运转协调的“一主多元”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以生产型、服务型、经营型三个类别为主,分类实施、因材施教,提高培训的针对性,与时俱进、科学合理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2023年,围绕黔东南州12个特色优势产业及“6个100万”提升工程,强化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全年累计开展农业技能培训10000人,其中高素质农民培育1500人,其它农业技能培训8500人。

192.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新建、改扩建70所公办幼儿园,遴选培育公办义务教育强校计划项目学校500所,实现1万名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院校接受本科教育。(牵头单位:州教育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中央、省级项目资金支持,做好项目资金保障工作,确保所有项目有序推进。2023年新建、改扩建7所公办幼儿园。二是加强项目调度,实地督导各县(市),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三是按照城镇学校、乡村学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三种不同类型遴选培育第三批50所公办强校项目学校。四是积极宣传贵州省专升本相关政策,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升学观,指导学校作好专升本报考和考前准备工作,完成省级下达我州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院校接受本科教育任务。

193.加强医疗健康服务,为全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一次结核和白内障筛查,为初中及以上学龄学生进行一次结核筛查;为全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一次;为全省重点人群免费发放“防疫健康包”133万份。(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局、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教育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按照《黔东南州2023年民生实事65岁及以上老年人结核病筛查工作方案》,在2023年为全州不少于27.2万65岁及以上老年人群免费开展一次结核病筛查。按照《黔东南州2023年民生实事初中及以上学生免费结核病筛查工作方案》,在2023年为不少于13万名初中及以上学生免费开展结核病筛查。二是为全州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一次;为全州重点人群免费发放“防疫健康包”。三是州财政局统筹做好经费保障。

194.做好社会兜底服务工作,全省机构集中养育、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0元,分别达到1800元、1300元。(牵头单位:州民政局、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及时下达中央和省级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落实州本级孤儿生活基本补助配套预算及最低养育标准提标工作,及时拨付孤儿生活基本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用。

195.完善城市停车位,建成城市(县城)公共停车位3万个,改造人防工程向社会提供停车位2.8万个。(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2023年全州建成城市(县城)公共停车位2500个。一是年初分解下达2023年全州城市(县城)城建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并对完成情况进行月调度、月排名、月通报。二是指导县(市)积极申报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新增城镇化基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资金,助推项目建设。三是印发全州住建系统项目攻坚方案,将全州城建领域投资具体化、项目化、清单化。

196.推动全民健身,建成社区健身路径或3人制篮球场250个,农体工程器材补充维护更新400个。(牵头单位:州文体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新建社区健身路径或三人制篮球场20个。二是完成农体工程补充维护更新40个和提升全民健身示范站点50个。

197.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新建、改建15万座农村户用卫生厕所。(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做好改厕奖金申请、拨付,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新建、改进工作。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将农村厕所革命与乡村美化行动示范村创建结合起来,将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畜禽粪污处理统筹实施,有效推动“厕污共治”,确保完成2023年省级下达的2.5万户新改建农村卫生户厕任务。鼓励群众参与厕屋厕具等建设,将改厕资金重点支持整村推进的行政村内厕所粪污收集、储存、排污管网等建设。

198.强化科技人才支撑,选派2000名科技特派员、200名各类产业导师赴基层开展服务。(牵头单位:州科技局、州教育局,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强化服务72名国家级、196名省级和120名州级科技特派员,鼓励县(市)级选派科技特派员。健全完善我州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科技特派员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建设试验示范基地16个以上。二是制定印发《关于开展科技特派员“强服务 送技术 助春耕”百日行动的通知》,督促各县(市)科技特派员强化春耕期间科技服务。三是制定锦屏县、剑河县、榕江县、从江县四个重点帮扶县科技帮扶一县一方案,督促四县按方案推进科技帮扶工作。

199.实现基层消防力量全覆盖,建成150个乡镇标准化消防救援站和1509个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牵头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2023年全州建成20个乡镇标准化消防救援站和217个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一是按照《贵州省乡镇专职消防队规范化达标建设验收实施细则》建设标准,推动各县(市)完成省级民生实事20个乡镇标准化消防救援站建设,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建设情况进行全程监督、评估验收。二是推动各县(市)增加2名事业编制人员从事消防安全监管和委员会办公室推动实体化运行,成立消防事务中心从事基层消防安全监管。三是将217个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建设,按照每个消防工作站配齐不少于2名事业编工作人员,工作经费不低于3万元标准以及20支乡镇标准化应急救援站建设任务列入2023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细化任务清单,统筹推动各级逐步落实。

200.改善提升普通公路本质安全水平,建成普通公路安防工程5000公里、危桥改造200座。(牵头单位:州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州财政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全州2023年目标任务完成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及提升工程1200公里,完成普通公路危桥改造40座。二是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深入项目施工一线,摸准实际情况,对发现的困难和问题,第一时间研究解决,推动工作落实到位。三是明确专人负责调度,列出项目清单进行台账式管理,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研判”的工作机制,加强实地督导检查,压紧压实各级各方主体责任。四是加强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大建设监督检查力度,压紧压实项目参建各方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并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十、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一)要坚决把“两个确立”的高度共识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

201.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确保贵州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政治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最大政治责任、最高政治原则、最起码的政治纪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捍卫核心地位、维护核心权威、紧跟核心奋斗。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作为最为根本、最为持久、最为强大的动力源泉,牢记嘱托、感恩思进、感恩奋进,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作出的战略决策,确保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让忠诚核心成为最鲜明的政治底色。

(二)要坚持人民至上

202.坚定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尽最大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信访局,责任单位:州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坚持把初心作为最大的原动力,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与人民风雨同舟、与人民心心相印,以坚定不移的“为民初心”、永不停歇的“服务脚步”、人民至上的“深厚情怀”,想人民之所想,解人民之所需,把基层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和市场主体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作为政府千方百计推进解决的大事、要事、急事,以干部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二是高度重视和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强化接访办访信访基础工作,着力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切实落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提高首办环节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持续深入推进信访矛盾源头预防、前端治理、多元化解,将三级二次接访和联席会议机制下基层相结合,将信访问题牢牢吸附在属地化解,减少信访上行。四是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精确掌握辖区信访动态,针对重点信访及时掌握事态的发生、发展进程,及时拟写《信访动态》并向州委、州政府汇报。

203.坚持为人民管好钱、用好钱,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意识,严肃财经纪律,把宝贵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牵头单位: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加强部门预算编制,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二是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从严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三是加大各类资金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全力支持全州重大发展战略、重点领域改革和重大项目建设。四是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加强对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核,规范审批程序。五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科学设置绩效指标和指标值,扎实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对发现问题和管理漏洞,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三)要坚持依法行政

204.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牵头单位:州司法局,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到政府工作各领域全过程,以强烈的自我革命精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进一步释放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严格落实《黔东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召开2023年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推动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205.恪守契约精神,建设诚信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州投资促进局等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坚持政治导向、问题导向、协作导向、公廉导向、结果导向,创新“双清单”,压实“双责任”,努力提升抓执行抓落实的能力。采取搭建一个“调度平台”,推行一场“清单革命”,畅通一条“便民渠道”,创新一项“招商服务,建立一套“联动督查机制”的“五个一”机制,切实推动政府工作效率提升,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在研究问题、推动工作上。将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与经济运行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成立工作专班精准研判和服务指导重点任务,及时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难题,主动认领、全面整改各项督查反馈问题。

206.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强化审计监督、统计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自觉接受州人大、州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善于在约束中工作,习惯在监督下干事。建立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及州政协协商视察成果运用反馈工作机制。

(四)要坚持开拓进取

207.各级干部要解放思想、守正创新,努力克服思维惯性和路径依赖,坚决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善于用创新思维、创新办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发扬斗争精神,敢于担当负责、敢于攻坚克难、敢于真抓实干,奋力闯出一片新天地、干成一番新事业。(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推动全州政府系统各级干部坚持把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与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战略任务进行系统部署、整体推进、创造性落实。

(五)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208.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不能腐上深化拓展、不想腐上巩固提升,从源头上治理问题、防治腐败。(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州有关单位和各县〔市〕政府)

贯彻落实措施:坚持把廉洁作为最大的保障力,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以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抓好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从实从严执纪监督,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党规党纪执行刚性化、“四种形态”运用精准化。坚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狠抓落实之风、担当尽责之风,带头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接受群众监督,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