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慈善总会关于慈善救灾结余资金使用方案的公示
| 2026年02月14日 16:03 | 字体: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视力保护色: |
为严格规范慈善救灾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切实保障捐赠人合法权益和受灾群众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贵州省慈善条例》等规定,经州慈善总会第三届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慈善救灾结余资金使用方案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剩余资金基本情况
2025年6月24日—28日,我州榕江县、凯里市、雷山县、从江县等县(市)连续遭遇强降雨等气象灾害侵袭,灾害发生范围广、破坏程度深、受灾群众多,全州防汛救灾形势较为严峻。省慈善总会积极对接各方资源、筹措救灾资金,截至2026年1月底,共为黔东南州慈善总会拨付救灾资金2255.56万元,通过购买救灾物资、发放群众补助等方式,目前已经使用1786.11万元,结余资金469.45万元。
二、资金使用原则
1. 公开透明:全程公开资金来源、使用方向、拨付金额、受益对象与实施进度,主动接受全面监督。
2. 专款专用:严格限定用于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相关公益项目,绝不挪作非慈善用途。
3. 尊重意愿:有明确捐赠意向的资金,按捐赠人约定定向使用;无明确意向的,统筹用于目的相同或相近的灾后公益项目。
4. 精准高效:聚焦受灾群众急难愁盼,优先保障基本生活、住房修缮、公共设施恢复等刚性需求。
5. 合规合法:严格履行财务审批、项目立项、资金拨付等程序,接受民政、审计等部门监管。
三、资金使用范围
剩余资金主要用于“开展2026年度‘慈善情暖万家’慰问活动”,主要是2025年“6·24”“6·28”受灾群众中房屋受损但未达到房屋鉴定C级、D级标准的受灾困难群众。
四、公示说明
本公示期限为7天(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实名向黔东南州慈善总会反映。
监督电话:0855-8224710
联系邮箱:qdnzcszh@163.com
联系地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北京东路11号州慈善总会办公室
黔东南州慈善总会
202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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