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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筑牢“保护盾” 为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保驾护航


2024年02月05日 15:11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视力保护色:

近年来,黔东南州始终坚持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党委政府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周密部署,筑牢“12345”未成年人保护盾,全力为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保驾护航。

一是坚持一条主线聚合力。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点为主线,成立以州委政法委书记、州政府未保工作分管领导为组长,公安、教育、民政等33家部门为成员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和联络员会议制度,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一次例会,提交工作报告,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制定对口帮扶制度及未保工作平安建设考核制度,指导、督促各县(市)未保委、州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是优化两类机构强阵地。联合14个部门推动州社会福利院(州儿童福利院)以儿童社会工作安置服务模式实现养育、医疗、教育一体化全面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明确权责关系,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效益,强化保障有力。推动各县(市)成立(转型)未成年人保护救助中心实体化,落实人员和场地等,确保有人办事、有场地办事。截至目前,已建成并挂牌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11个,正在建设4个。

三是筑牢三道防线夯基础。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以《宪法》《民法典》《贵州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为重点,积极鼓励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和生育观,筑牢法治教育防线;发挥基层工作队伍职能职责,督促指导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选择具备较强监护能力和监护意愿的亲属朋友担任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落实家庭监护责任,筑牢家庭保护第一道防线;围绕反欺凌、防范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开展宣传教育,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将问题关口前移,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筑牢违法犯罪防线。2023年以来,组织基层工作力量23258人次,走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76794人次,督促指导落实家庭监护60432次,发放宣传材料93575余份。

四是织密四级网络优服务。健全州、县、乡、村四级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网络,州级保留全州唯一一所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兜底养育全州孤残儿童;县级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开展临时遇困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乡镇(街道)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配备儿童督导员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等信息动态更新,建立健全信息台账;村(社区)委员会成立妇女儿童委员会并配备儿童主任,开展辖区内未成年人信息排查,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散居孤儿等服务对象的生活保障、家庭监护、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实现基层关爱保护队伍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州配备儿童督导员217名,儿童主任2436名。

五是落实五类救助促成长。聚焦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五类儿童群体,按需提供生活救助和关爱服务。统筹抓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2022年4月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集中1800元/人/月和散居1300元/人/月。开展特殊未成年人定期入户走访、随访排查,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建立各类特殊未成年人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运用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社区集约化信息系统,实时动态掌握留守儿童等未成年人基本信息,及时更新基础台账,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有效监测和预防。截至目前,全州将111万名未成年人、4万名留守儿童、9万名流动儿童、0.8万名孤困儿童纳入监测范围,为736名孤儿、188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38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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