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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城乡社区建设早着手、早安排


2013年04月08日 15:30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视力保护色:

为顺利推进村(居、社区)“示范单位”创建和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争取到2016年涉及民政方面的4项监测指标达到小康要求,镇远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时研究制定了《镇远县2011-2015年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镇府办发〔2012〕296号)、《镇远县城乡社区建设实施方案》(镇远党办发〔2013〕1号)和《关于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和农村社区建设实验验收工作的通知》(镇村领发〔2013〕1号)3个文件,对村(居、社区)“示范单位”创建和城乡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和部署,并将年度工作需完成任务数下达到了各乡镇,要求各乡镇按照创建标准,将任务落实到村(居、社区),扎实开展创建工作,迎接县、州和省验收。
    截至2013年2月25日止,全县各乡镇已按照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村领发〔2013〕1号)文件下达任务要求,将2013年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和谐社区建设、城镇社区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的村和居委会以及社区名单报送到了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了工作。该县要求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要求和农村社区建设考评标准,统一部署,查找差距,克服困难,整合资源,统筹兼顾,真抓实干,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基政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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