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工作全面完成
2013年09月26日 15:09 | 字体: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视力保护色: |
黔东南州农村低保季度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工作已全面完成。截止8月28日,全州17个县(市、区)民政局共发放救助粮10447870 斤(折合人民币2716.45万元),实际发放数比原计划申报数多5300斤,有效解决了57776户134637人的吃粮问题,缺粮户平均每人分到粮食77.6斤。
为做好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农村低保缺粮户群众的基本生活,州、县民政局多举措抓好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救助工作。
一是安排部署及时。州民政局在1月23日召开的全州民政工作暨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上,对全州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及时召开动员培训会,于2月上旬全面启动缺粮对象入户调查工作。
二是组织领导到位。各县(市、区)分别制定了《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步骤;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加强组织领导。
三是统筹安排科学。将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调查工作与低保年度核查工作同步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缺粮户对象认定准确。
四是采购程序规范。各县(市、区)民政局严格遵守采购程序,规范采购,主动接受监督,把好质量关,采购工作公开、透明、有序。
五是督查调度有力。在专项资金未到位前,积极做好协调指导工作,早谋划、早启动。从6月份起,州民政局加强对各县(市、区)民政局粮食救助工作的指导和调度,半月上报一次工作进度报表。
六是发放工作有序。各县(市、区)按照文件规定,分别在6、7、8月分三次将粮食发放到缺粮户手中。对一些无劳动能力的五保老人及重病重残人员,乡镇采取送粮上门的方式主动将救助粮送到缺粮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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