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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及时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现场会议精神


2014年08月15日 16:34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视力保护色:

全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现场会结束后,8月13日,州人民政府及时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全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现场会精神。出席会议的有各县(市)政府分管县(市)长、民政局局长,会议由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杨冰主持。
    会上,州民政局局长王辉传达了全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现场会精神,并通报了我州各县(市)开展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进展情况。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潘亮就贯彻落实全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现场会议精神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慕德贵副省长和省民政厅丁志学厅长在全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现场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工程来抓。坚持按照“五个有利于”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优化设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克服避重就轻、简单的把工作重点放在整建制撤乡设镇上的思想;二是坚持标准,把握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重点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重点是开展乡镇撤并,优先把在园区建设和产业布局中行政区划交叉的乡镇、培育中心城市推进同城化发展中涉及的乡镇、实施“5个100工程”中需要拓展发展空间的乡镇、实施扶贫生态移民重点地区的乡镇、资源匮乏难以发挥集聚效应的乡镇、存在飞地或插花地不便实施有效行政管理的乡镇作为撤并乡镇的重点。县政府驻地镇撤镇后原则上按照2个以上的街道办事处进行设置。整建制撤乡设镇的应达到设镇的标准;三是强化完成时限。各县(市)要按照5月9日召开的全州县域空间布局调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8月12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现场会的要求抓好乡镇调整工作,县级层面的审核上报工作要求在9月上旬完成,这是一个硬性要求,不能打折扣。州民政局要抓好督查指导,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推进机制,千方百计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会后,州民政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州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县市开展申报工作,要求各县市必须在9月10日前完成审核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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