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遵守哪些规定?
2024年10月16日 16:19 | 字体: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视力保护色: |
《条例》规定了慈善组织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开展慈善活动遵守的规定:
(一)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
(二)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建立健全公开募捐、定向募捐制度,严格募捐程序,不得欺骗、诱导、强迫募捐对象捐赠;
(四)建立健全慈善捐赠制度,依法签订并履行捐赠协议;
(五)建立健全捐赠财产接受、保值增值、专项基金管理、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理财、慈善信托管理、费用支出和管理、捐赠物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剩余资产处置等财产管理使用制度,加强财产管理;
(六)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对慈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绩效评估;
(七)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开展慈善项目、专项基金档案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
(八)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时限、方式和责任,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九)每年定期向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
(十)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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